全台三級警戒期間,民眾在家時間較以往增長許多,上網的時間也相對拉長,網路交友逐漸盛行。但近日消保處發現,有多起案件,是業者假網路交友之名,行不當銷售之實,從而引發消費糾紛,其中又以男性被推銷美容產品最多,佔了60%,詐騙金額最高達28萬元,消保處也特別提醒民眾,在網路交友,一定要應慎選對象,以防落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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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保處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6月,網路交友消費申訴案件將近80件,與去年相比暴增近1倍。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受訪時表示,過去美容服務多於鬧區或電玩上攬客,但這1至2年透過網路攬客非常明顯變多,經由網路,進行「假交友、真銷售」,甚至是「假交友、真貸款」的方式衍生之申訴案件最多,約48件、占60%,且該類型申訴者全是男性。。
對於詐騙方式,吳政學說明,「比如有女生看準男生想認識的點,就會開始推銷,以免費體驗為開頭,邀請做美容服務,給上500、1000元等價值體驗卷,一到現場開始狂被推銷購買產品,至少都是6、7萬元起跳,目前案件中最高是28萬元,其他則是介於1~20萬元。」
對此消保處也表示,在申訴案件中,許多詐騙方法為,在未告知產品價格下,女性美容服務從業人員擅自或要求消費者拆封試用,體驗結束後,卻表示拆封即視為同意購買,消費者必須支付全部之金額,如消費者表示能力不足以支付全部價金,女性服務人員則假意表示可以分期付款,並拿出印製之定型化契約,要求消費者簽名,表示總公司要核對身分等個人資料之用,讓消費者在不明究理下簽名,事後始知係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貸款。
消保處指出,許多男性消費者,原本為了結交女性朋友,在認識年輕貌美之女性網友後,該網友主動邀約前往其工作場所(美容服務業)體驗消費,卻陸續被迫購買拆封之保養品,或者簽下資融公司貸款合約,損失慘重。
消保處呼籲,透過網路結交朋友,應慎選交友對象及會面地點,另外,此種交易模式屬於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訪問交易」,消費者可以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方式解除契約;發生消費爭議時,如與業者溝通協調仍未獲退費或妥適處理者,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封面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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