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小資族離家背景找工作,只能選擇住在出租套房,而很多房東都會直接向房客收取電費,與台電計價方式不同。一名網友上個月才搬進套房,沒想到一個月電費就被收2092元,原來房東竟依最高區間價計費!網友看後表示房東計價方式根本錯誤,原PO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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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八卦板發文表示,自己租的套房沒有獨立門牌,而承租時,房東也承諾「電費計價方式是比照台電」。不過,但他才住41號房一個月,房東就以最高區間計價一度6.3元,向他收取2092元的電費,讓他忍不住PO文問網友「一度電這樣的單價是合理的嗎!?」
▼原PO在PTT八卦版發文求解。(圖/翻攝自PTT)
有專業網友表示,台電是以級距收電費,而且是每兩個月收一次,一般家庭兩個月用電約660度,電費約1400多元,夏季才會到5、6元。另外,夏季電費只收到9月底,如果兩個月用電3000度、約是11000元,但房東竟光以10月份單單一個月就收房客共8581元,根本就是「血賺」!
▼房東向原PO收取電費的計價表。(圖/翻攝PTT)
還有網友幫忙計算正確電費,台電分級計價,前120度電每度1.63元,121至330度每度2.38元,要超過1000度才會是6.41元。
所以原PO用的343電以冬季電費計算,一度5.03元,應該付的電費實際上是1725元。有網友甚至建議,原PO可保留房東給的收費單,依《刑法」第342條背信罪提告房東,還提醒「我覺得這種好康一定要報給其他租客知道就是了」。
(封面圖/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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