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將房產過戶給晚輩後,結果自己被拋棄的案例層出不窮。大陸一名陸姓婦人將3套房轉登記給李姓孫女,沒想到對方拿到房產後便對她不聞不問,讓她心痛欲絕,決定撤銷贈與。法官審理後認為,受贈人不履行贈與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予,因此予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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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荔枝新聞》報導,江蘇省蘇州市陸姓婦人3年前與李姓孫女約定,老宅拆遷所得的3套房歸李女所有,但李女必須提供一間裝潢過的小套房給她無條件居住,並且負起贍養義務。沒想到李女拿到阿嬤的房產後,竟一次都沒來探望。
▼1名老婦將3棟房產贈與孫女,豈料對方不但不負起贍養責任還反起訴老婦。(圖/翻攝自荔枝新聞微博)
而陸姓婦人長期獨居,身體每況愈下,不得已於2020年2月將小套房出租,用房租來貼補養老院的費用。未料李女得知後,竟在未告知陸姓婦人的情況下,將套房租給別人,還到法院訴請陸姓婦人與租客間的租賃契約無效,要求租客立即搬出去。
陸姓婦人則認為,雖然房子登記到李女名下,但自己有權居住到老,也有權出租。法院審理後,駁回李女的訴訟請求;李女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再度被駁回。
對於李女不斷上訴且從未履行約定贍養義務之行為,陸姓婦人感到心灰意冷,因此決定撤銷贈與。法官認為,從雙方對話訊息可知,李女明知出租套房是陸姓婦人為了貼補養老院費用,卻仍堅持訴訟,證明其受贈與後,並未盡到承諾的贍養義務,因此撤銷贈予。
▼李姓孫女拿了房產卻不負贍養責任,下場出爐。(示意圖/pixabay)
新聞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還好還能撤銷,真正孝順的人不給房子都會照顧,不孝順的人給了也不管」、「法院判的好!老太太把房賣了,拿錢去好的養老院,人家照顧的更好」、「這孫女腦子進水了,得3套房還不願養老人」、「這孫女太噁心了!就不該給她房子!自己留著房子多好。」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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