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疫情爆發後,快送業務發展蓬勃,但對於「外送員送餐到底該不該送上樓?」一事,坊間一直爭論不休。近日,有外送員貼出外送業熊貓(foodpanda)的承攬服務條款,條文中明確寫上外送員應該送至客戶指定地點,「含抵達樓層」。還有提到這項規定其實「一直都有」,認為看到明文規範後爭論就應該落幕。然而,也有不少外送員這項規定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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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台灣因疫情發布三級警戒後,不少大樓規定外送員不得送餐上樓,也有外送員認為,送到指定地點的一樓即完成任務,「上樓送客戶家門口」並不是義務。但近日,有一名外送員在臉書粉絲專業《外送員的奇聞怪事》上貼出熊貓(foodpanda)的承攬服務條款,在違規事項中,疑似新增了一項「未送餐至消費者指定地點(含抵達樓層)」屬於違規。並指出,若是觸犯注意條款,公司可能暫時停止派單並考慮合作關係,
▼熊貓(foodpanda)的承攬服務條款中,可看出公司將「未送餐至消費者指定地點(含抵達樓層)」列為違規事項。(圖/翻攝自《foodpanda》)
▲熊貓(foodpanda)承攬服務條款中,明文寫上指定地點含「抵達樓層」。(圖/截取自《foodpanda》)
貼文曝光後,有網友認為,白紙黑字的明令規定下,終於不用再吵這個議題了:「外送員終於不用該(吵)上樓不上樓這個事情了,就是送上樓就對了」還有人認為,這本來就是外送員的工作,要不是疫情根本不該發生爭議:「送上樓本來就是該做的」、「本來就應該有這條,要不是疫情,不然到底為什麼外送可以只送到1樓就好,那我自己出門買就好了啊」、「如果要下樓取,我就直接去買比較快」。
但這項規定卻部分外送員十分不滿,認為若要求外送員送到樓上,外送價格要不同區分:「我認為應該要分上樓和不上樓的價碼」、「送上樓ok,樓層費加上去啊!只會搞這些小動作,該給的費用給」、「不是每個外送員的身體狀況,都能爬樓梯」甚至有外送員認為這項規定就是讓外送員「奴性重」:「奴性重的可繼續幹下去」、「喔,我就送到大樓門口」。
至於有人懷疑,這項規定是否是後來才新增的條文?foodpanda回應《NOWnews今日新聞》表示,此次承攬服務條款的修正,僅是調整文字內容與其他公告用詞一致,同時也附上舊版的條約內容供對照,可發現無論是新舊版本都同樣有此規定,並非新增,原先承攬服務條款,就是要求外送員送達「含樓層的指定地點」。
▼熊貓(foodpanda)提供舊承攬合約,實際上該規定一直都存在。(圖/《foodpanda》提供)
不過,foodpanda也提到,這項規定也有例外,若指定地點位於「6樓以上且無電梯」,外送員即可不送上樓的情況。對於有網友指出並非每個外送員都方便爬樓梯一事,foodpanda也表示,若外送夥伴若有個人因素或其他考量,不便送到指定地點,也可聯繫客服協助處理。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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