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一個當老闆的朋友抱怨,開了鹹酥雞攤,還雇用一名員工顧攤,但沒客人上門的時候「她在那邊坐還要給薪水,真不划算」。不過網友們看到對方開出的工作條件,不但沒人同情老闆,還痛罵:「根本慣老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有個開鹹酥雞攤的朋友,請了一個員工一人作業,從早到晚都只有該名員工一個人顧攤。該名老闆抱怨,鹹酥雞攤沒有客人的時候,員工就在那邊坐著,自己卻仍然要給她薪水,「真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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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進一步說明,他聽到朋友的抱怨,覺得很不能理解,因為對方開出的工作條件,是月休4天、薪水28200。讓他好奇發問:「這樣薪水真的很多嗎」。
事實上,目前法定的最低薪資是27470元,該名老闆開出的薪資僅高出基本薪資730元。因此文章貼出後,引起眾多網友留言:「不爽自己下來顧整天啊」、「讓老闆自己顧就知道多不多」。還有人指出:「人多到靠北的時候也沒加薪呀!」、「你朋友就是教科書般的慣老闆,員工快逃!」
另外,還有細心網友注意到,「月休4天」明顯違反現行勞基法規定,該名老闆恐有觸法之嫌。
(封面示意圖/翻攝FB/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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