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人夫指控妻子在2019年背叛婚姻,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並懷孕墮胎,這起事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人夫後來也出軌,被妻子抓包,迫於壓力簽下「不得離婚」的切結書,並承諾若違約將支付鉅額賠償。但妻子卻變本加厲,不斷羞辱他。最終逼得人夫訴請離婚,二審判決准許。
判決指出,苗栗縣一對夫妻於2014年結婚,但丈夫指控妻子在2020年期間紅杏出牆,還為小王墮胎,這起外遇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後來人夫也在2021年外遇,被妻子抓包後,在她要求下簽署一份「不離婚切結書」,若要離婚需賠償600萬元,並要求他解除300萬元的保單交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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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聲稱,妻子為了獲得600萬元賠償金,對他進行威脅和侮辱,不僅使用粗言穢語,還威脅言辭如「低智商」、「潑你硫酸」、「讓你走投無路」等。由於忍受不了這樣的虐待,丈夫在同年11月開車離家出走,並聲請家暴保護令,最終獲准。
丈夫透露,兩人分居期間,妻子指控他侵占汽車,甚至勾搭楊姓小王,並懷了小王的小孩。當他與妻子對質時,妻子甚至諷刺他「你沒有能力讓我懷孕」。人夫認為兩人婚姻名存實亡,以分居2年,無法再一起生活為由提出離婚訴訟。
在苗栗地院審理過程中,妻子表達了不願離婚的立場,強調切結書是丈夫自願書寫的,且至今未以切結書向丈夫要求賠償。她表示在丈夫外遇後選擇了原諒,兩人甚至共度生日,互動親密,婚姻並無實質問題。她在婚後全心照顧丈夫和養家,但丈夫卻不斷製造口角衝突以獲取離婚證據,認為丈夫才是應負主要責任的一方,因此認為離婚訴訟毫無理由。
一審法官認為,由於2020年妻子外遇懷孕事件已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隨後丈夫的外遇和切結書的簽署進一步加劇了婚姻困境。當丈夫詢問妻子關於2020年懷孕事件時,妻子不僅未否認此事,還以「你無能力讓我懷孕」等言辭譏笑丈夫,顯示婚姻已經無法挽回。
法官也指出,雙方分居兩年多,期間互動冷淡,缺乏善意交流,更因訴訟而加深彼此的對立,顯示出雙方對修復已經出現重大裂痕的婚姻關係並未採取任何積極措施。長期分居導致雙方溝通管道中斷,相互猜忌與誤解日益加深,最終形同陌路,婚姻關係已無修復的可能性,因此判准離婚。
人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可是最終未能成功,台中高分院仍判准兩人離婚。
(封面示意圖/非當事人,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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