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出租房子,要避免將熱水器設置在不通風的地方,否則若害房客出事,就得負起相關的法律責任。桃園一名張姓男子在陽台安裝熱水器,因為空氣不流通,結果承租的陳姓婦人兒子洗澡後一氧化碳中毒,送醫搶救不治,檢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張男起訴。
檢方調查,陳姓婦人自2011年4月1日起,向張男承租位在平鎮區的房子,屋內熱水器安裝在陽台,並在周遭加裝壓克力板,影響空氣流通,但張男沒有安裝強制排氣裝置,如同在密閉空間內使用瓦斯熱水器,容易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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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婦在租屋處住了10年,兒子2021年1月26日洗澡時,陽台鋁窗只有開一點點縫隙,未保持良好通風,熱水器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瀰漫室內,導致陳婦兒子一氧化碳中毒,最後窒息身亡。
檢察官認為,張男出租房子未善盡出租人的注意義務,應提供符合消防法令且安全的居住環境,卻疏於注意。對此張男辯稱,是住戶自行改裝造成熱水器失效。
不過,檢方發現就是因為承租人發現陽台空氣不流通,才會自行改裝,假如張男一開始就有改裝電熱水器,或裝設正確的排氣管,幾乎可以保證意外不會發生,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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