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債務繼承是每個家庭都會遇到的問題,近期就有一名網友詢問「繼承人之一向父母借錢,若父母過世後,其他繼承人是否有權在遺產分費時扣抵該名繼承人的繼承權益?」對此,蘇家宏律師給出了答案。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分享網友的問題,並表示,「欠錢當然要還!但要注意關鍵時效」,他指出若繼承人向父母借錢未還,等於父母享有「債權」,也需要列入遺產總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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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依照民法繼承的規定,計算出每一個繼承人的應繼分,相對應可以分到的財產價值(若父母親有寫遺囑,就用「遺囑」的指示來計算),至於欠錢的數額,則由欠錢的繼承人所得的應繼分內扣還。
蘇家宏補充,如果應繼分不夠扣(欠錢數額大於應繼分),剩下的欠款餘額仍須還給其他繼承人,此外,要注意討債的時效,一般來說在可以請求還款15年內要主張,如果超過15年,債務人是可以主張債務時效消滅而拒絕還款的。
他還舉例,「若父親遺留遺產900萬元,以及老大欠父親的債務,繼承人是4個子女。」,在上述的情況下,依照欠款金額的不同,處理結果不同。
此時計算每人應繼分為(900+100)/4=250萬元,繼承人仍可再受分配150萬元(250萬-100萬=150萬)。
此時計算每人應繼分為(900+300)/4=300萬元,繼承人不可再受分配。
此時計算每人應繼分為(900+500)/4=350萬元,繼承人不可再受分配,且必須將不足的數額150萬元(500萬-350萬元=150萬元),返還給其他繼承人。
蘇家宏認為,欠款都有原因,如果是不得已的欠款,或許可以多包容,如果是該還的借款,那一毛都不可少!而欠款的原因應該只有父母最清楚,蘇家宏建議父母可以藉由遺囑調整他的「應繼分」,讓這背後所有的情感被兼顧到,家就更有溫暖。
(封面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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