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中市政府接獲,凱翔旅行社因財務狀況問題取消出團,卻未退費造成消費爭議,台中市政府消保官表示,該旅行社已遭交通部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請無法出團又未收到退費的消費者,儘速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
一名網友在臉書控訴,原定10月14日前往日本名古屋出遊,結果10月7日收到旅行社通知,說因財務問題取消行程,控訴凱翔旅行社的行為根本是詐騙。該網友說,當時敲好10月出遊,旅行社6月就收訂金說要訂機票;7月則說要收團費訂飯店,怎料出發前卻換來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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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原是一間公司為舉辦員工旅遊,向凱翔旅行社包團,約有50人參加,行程5天4夜,1人團費3.9萬元,卻在出發前才被告知取消出團,旅行社從此人間蒸發,200多萬的團費也未歸還。
▼民眾投訴,遭凱翔旅行社詐騙。(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法制局說明,凱翔旅行社為甲種旅行社且為品保協會會員,該旅行社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投保旅行責任險,其如與消費者訂有旅遊契約卻無法依約提供服務並辦理退費者,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由品保協會協調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足額退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及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
法制局補充,市府也將持續關注凱翔旅行社的後續發展,並全力協助受影響的消費者解決相關問題。
(封面圖/翻攝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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