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膨往往導致許多商品價格調漲,但房東也能因此要求漲租嗎?有網友抱怨,明明合約還有一年多才到期,房東竟以「物價上漲」為由,要求明年起每月漲租2千,讓他憤怒又傻眼。
該名網友是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抱怨,房東近日用一張紙條通知他將漲租,紙條上寫著:「現在物價上漲,所以房租從『明年一月份起』漲2千元整」。房東的做法讓他相當傻眼,也很不能接受,因為明明租約還有1年4個月才到期,沒想到房東竟然以「物價上漲」為由,就想任意漲租,忍不住抱怨:「我是不是誤會什麼了?你物價上漲、我薪水沒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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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租約明明還有1年4個月才到期,房東竟以「物價上漲」為由,稱明年起要調漲房租,讓他很不能接受。(示意圖/取自Pexels)
此案例引發眾多網友留言討論,眾人都對原PO房東的做法感到非常不滿,痛批其為「無良房東」,認為房東以物價波動為由任意漲價根本不合理:「物價上漲跟房租有什麼關聯?」、「你沒跟房東說:雞蛋跌價,也沒見你,主動降房租?」、「房東什麼都不用做要漲什麼,有也是繳稅而已,干成本什麼事」、「房東的開銷變大,只能拿租客開刀了」、、「很多房東根本不缺錢,就是想要漲價而已,而且問房東為什麼要漲價,會說『因為別人都在漲啊』」。
不少網友也指出,既然租約根本還沒到,房東漲價就不合理:「所以簽約是簽好玩的嗎?」、「合約是簽心酸的」、「這不合法吧,都簽約了,好過份」、「這算房東違約,可以上法院的,要漲也是要等租約到期才能漲」,對於原PO的應對之道,眾人則提建議,堅持一切依照合約走:「合約是最好的利器」、「能申請的補助都申請吧,這種房東就不用客氣了」、「照租約走,想漲價,等租約到期再說,到時老子不租了,你去租給別的冤大頭吧」。
▼眾人都表示,雙方議定租金後,房東不能在合約未到之前任意漲租,建議原PO堅持照租約走。(示意圖/取自pixabay)
原PO遇到的情況,在內政部地政司網站上也有相關說明;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出租人(房東)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以保障承租人(房客)的租屋權益。如房東於租賃期間有任意漲租或收取超額電費等違反上開規定情形,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及第56條之1規定,該約定無效,房客可拒絕房東要求;或向當地縣市政府消保或地政單位申訴,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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