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認為不合理,要如何申訴?律師林智群呼籲,申訴是申訴,行政訴訟是行政訴訟,兩個程序各自獨立,向監理所申訴, 還不如直接告監理所。
林智群在臉書表示,最近接到幾個諮詢,都是交通裁罰的,而且都有幾個共同點,第一,沒住戶籍地,收到時已經超過起訴期間,第二,罰錢之外還扣照,第三,拿到裁罰書,第一反應都是去找監理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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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直言,現在開車真的要很小心,罰錢事小,現在很多裁罰動輒吊扣駕照,半年或一年沒辦法開車,都很麻煩,另外,很多人接到裁罰單時,第一個反應都是去跟監理所申訴,完全沒注意到裁罰書最下面寫的「請在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然後申訴結果大部分都是申訴駁回,延後報到日期,等到你想起來應該去打行政訴訟時,30天期間已經過了。
林智群指出,申訴是申訴,行政訴訟是行政訴訟,兩個程序各自獨立,不會互相影響,申訴不會讓30天期間凍結。此外,他也希望大家注意,申訴通常不會通過,向監理所申訴, 還不如直接告監理所,之前有一件裁罰程序有問題,告了之後,法院通知說監理所認為他們主張有道理,撤銷原處分了。
林智群說,「向它申冤,不如告它。其實交通裁罰要告贏,很難,通常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才有可能告成。」
(封面圖/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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