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又到了報稅季節,釐清稅制才能顧好荷包!根據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分享,一名富爸爸因誤解《贈與稅》244萬元免稅額規定,去年各自贈送一對子女240萬元並且未申報,今年被連補帶罰47.2萬元,可謂得不償失。
★【理財達人秀】美倒債危機 避險布局? 國安護盤日 小資補血術★
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免稅額244萬元)時,允許免辦理贈與稅申報,但超過免稅額時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申報辦理贈與稅,這名富爸因為誤會規則,以為贈與稅免稅額是以受贈人分別計算,也就是子女依照受贈金額分開計算,他認為各自贈與額度皆在免稅額度內於是沒有申報贈與稅,最終遭到開罰。
根據該局說明,這名富爸於113年3月1日贈與兒子現金240萬元,同年10月1日又贈與女兒240萬元,累計贈與總額達480萬元,其實已經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按規則應該在113年10月1日起的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但他以為兩筆贈與是分開計算,誤會《贈與稅》的免稅額計算規定因此挨罰。
經台北國稅局核定,這名富爸113年度贈與總額減除免稅額244萬元之後,課稅贈與淨額236萬元,發單補徵稅額23.6萬元,並裁處罰鍰23.6萬元,連補帶罰要多繳47.2萬元。對此該局提醒,如有未依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情事,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自動補報以免受罰。
(封面示意圖/Pixabay)
【往下看更多】
【熱門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