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閃6下遭罰1200元! 駕駛喊「自動彈回」抗罰 法官1理由判敗訴

2025/12/22 13:34
方向燈閃6下遭罰1200元! 駕駛喊「自動彈回」抗罰 法官1理由判敗訴

高雄一名駕駛在變換車道時,方向燈只閃6下遭檢舉開罰1200元,駕駛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辯稱確實有打方向燈,但方向盤回正「自動彈回才熄滅」,並非刻意違規。不過,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後認為,就算因機械因素方向燈熄滅,也應該補打,判決駕駛敗訴。

★【理財達人秀】爆殺千點 換手再攻?年前策略 追強?挖右下? ★

駕駛變換車道使用方向燈的規定為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駕駛人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一名駕駛某日下午4時在高雄市街道上行駛,但由內側車道連續切換到外側車道,因過程中方向燈未持續顯示,引發後方車輛不滿,憤而透過行車紀錄器截取到的影像,向警方檢舉。

警方受理之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裁處1200元罰鍰。駕駛挨罰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罰單。

法院審理時,駕駛辯稱,變換車道「都有打方向燈」,但方向盤在回正時機械式自動彈回裝置,導致方向燈短暫熄滅,並不會影響後車判斷行向。

法官在行車紀錄器內發現什麼樣的證據?

不過,法官勘驗檢舉人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駕駛跨越白色虛線時,並未先行開啟右側方向燈,直到開始變換車道後才補打;由外側車道再跨越白色實線進入機車道時,方向燈也僅閃爍約6次即熄滅,此時尚未完成變換車道。

法官認為,方向燈如果因為方向盤回正自動彈回,駕駛仍有義務重新再打方向燈,直到完成變換車道,且當時路況順暢,並沒有不能注意的特殊情況,未遵守規定就算不是故意仍有過失,因此,原處分並沒有量濫用或違法情形,判決駁回,駕駛敗訴。

(封面示意圖/翻攝Pexels)

更多鏡週刊報導
誆稱高鐵有炸彈「21歲涉案女身分曝光」  衛生局協助作精神評估
這穿搭太囂張!「壞人」男持刀逛士林夜市 遭逮動機曝:不爽被比不雅手勢
快訊/北捷收民眾預告「下午引爆炸彈」 台鐵共構車站緊急戒備

 

【往下看更多】
約會狂用手機ChatGPT!她問AI「1句話」秒破渣男已婚身分
賣400克金條借友63萬! 見金價大漲討雙倍 法院這樣判
威力彩上看7.7億! 「3生肖」別錯過 有橫財入命

 

【熱門排行榜】
頂大生被丟包台64線遭輾斃 Bolt總經理回應了
疊加4%回饋! 好市多金條遭瘋搶 專家示警:2類人不適合
「霸王寒流」重現? 平地恐下探0度 賈新興曝最新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