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中國製貨品透過臺灣違規轉運,並偽造標示「台灣製造」出口至美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於2026年4月28日預告法規修正,民眾檢舉產地標示不,實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可獲取實收罰鍰金額的20%作為獎金,上限最高達新台幣180萬元。
經濟部說明,過往民眾檢舉僅獲得精神性表揚,難以激發舉報意願。為有效防範進口貨品俗稱「洗產地」情形, 貿易署預告修正獎勵辦法,未來只要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檢舉人將可獲取實收罰鍰金額的20%作為獎金,新制規定每人同年度領取獎金上限為新台幣180萬元。而針對同一案件若有聯名檢舉者將採均分制,分別檢舉則以首位舉報者優先領取,確保獎金分配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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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署說明,為了消弭民眾擔憂身分曝光的疑慮,貿易署特別依據貿易法規定,將檢舉人資料保密義務正式列入條款,避免檢舉人因提供線索而遭受外部風險。
回顧財政部關務署在2025年9月公告的機制,民眾若能提供自貿港區事業涉及違規轉運、偽造「台灣製造」並出口的具體事證,同樣可依提撥罰鍰淨額的20%計算獎金。由於涉及範圍廣且案情重大,當時曾設定的單案獎金最高上限達新台幣480萬元,期盼藉由民眾力量揪出違法行為。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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