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近七旬且不識字的婦人,在銀行定存3000萬美金(約新台幣9億元),事後卻被銀行行員偽造簽名拿去投資人民幣TRF,最後慘賠高達7億元新台幣。發現後立即向銀行通報,沒想到銀行端最後竟然是要求存款人拿出損失的7億元台幣賠償銀行交易損失。
根據《周刊王》報導,這名婦人因不識字遭銀行行員偽造簽名投資,婦人的妹妹在2015年因銀行理專換人,查看存摺後發現簽名的根本不是姊姊本人,交易文件也是寄送到理專朋友住處,妹妹便察覺不對勁。
接著向銀行索取資料核對,卻被拒絕,直到隔年妹妹和銀行開會協商,銀行端才坦承有疏失,卻主張因為金額龐大,必須透過仲裁程序,當時婦人和妹妹同意仲裁,沒想到最後收到的通知書中,竟是要求婦人拿出2300萬美金(約新台幣7億元)作為銀行交易損失,婦人妹妹無法接受這個結果,決定控告銀行偽造文書,爭取權益。
▼一名年近七旬且不識字的婦人,在銀行定存3000萬美金(約新台幣9億元),事後卻被銀行行員偽造簽名拿去投資人民幣TRF,最後慘賠高達7億元新台幣。(示意圖/pixabay)
銀行端則回應,仲裁結果除了部分銀行作業程序未盡妥適,判定銀行不得求償外,其餘交易印鑑、簽名與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均獲仲裁會認可,可依法向婦人求償。
隨後婦人姊妹的身分也遭起底,根據《周刊王》報導,妹妹在30年前曾與先生跟著台灣非法「第四台」鼻組陳錦池,利用盜版錄影帶、錄影設備、衛星天線以及電纜線播送節目,1994年政府修法,審查發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許可證,輔導第四台合法化,陳氏家族經營「新視波有線電視」,而婦人的妹妹就擔任總經理。
後來有線電視進行一波波併購,新視波也被財團併購,陳氏家族選擇把持股出售退出經營,而貴婦妹當時跟著出脫持股,因此有巨額現金入袋,為了避稅考量,婦人妹妹才會委託不識字的姊姊設立境外公司,並把3000萬美金放入定存。
不過誰也沒想到,這筆將近9億元台幣的定存,竟然被銀行行員偽造簽名拿去投資人民幣結果慘賠,婦人自認愧對家族,最後抑鬱而終。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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