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今天公布了對台「26項措施」,其中針對台灣企業和台灣人民各13條,標榜台灣與中國大陸民眾同等待遇,陸委會認為這些措施是去年「31項措施」的延伸擴大,因此「名為惠台、實則利中」的本質沒有改變。
根據內容,這26條內容包刮台灣企業可以同等參與中國大陸各項投資建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標準制訂等政策,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建設等共13條。
另外13條針對台灣民眾提供同等待遇,包括在領事保護、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訊資費、購房資格、文化體育、職稱評審、分類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其中第14條明載「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這條規定說明若台灣民眾到國外發生困難或問題時,可以尋求中國大陸的幫忙。
外交部嚴正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政府對我國國民行使領事權與中國無涉,不需要也不會委託中國政府代為行使。
外交部表示,這26項措施只是中國大陸的「一國兩制」措施,政府也強烈表示拒絕。
陸委會表示,從去年中國大陸發布的31項措施以及今日的26項措施,政府都有持續追蹤評估,並關注後續中國大陸的動向。
針對第14條項目,國台辦表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我們始終高度重視維護海外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我們積極開展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在職責範圍內為在海外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突發安全事件的台灣同胞積極提供幫助,同時受理海外台灣同胞申請辦理各類旅行證件等事務。」
(封面圖/取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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