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6月6日投票,勞動部今天說,投票日是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放假日,雇主應讓有投票權且當天原屬工作日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如果徵得勞工出勤應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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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投票日是指午前零時到午後12時這24小時,這段期間如果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出勤的那段時間要加給工資,且雇主不能妨礙勞工投票。
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果未依法給假或給薪,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封面圖/韓國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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