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主持經發會委員會延續會議,以政府作為加薪引擎、薪資透明化,以及中小企業賦能3大方向為主軸,提出8項創新對策力拚提高薪資,包含政府約聘僱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研議修法將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新台幣5萬元。
卓榮泰昨下午主持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延續會議,聽取國家發展委員會報告「薪資提升及薪資透明化議題」,以及行政院107年時提出的10項薪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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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根據過去10項薪資對策,以政府作為加薪引擎、薪資透明化,以及中小企業賦能3大方向為主軸,提出8項創新對策,並強調未來仍可因應各種情勢變化持續增加提出「10+N」對策。
政府作為加薪引擎部分,卓榮泰說,第一政府部門應帶頭,明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約僱、約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新台幣3萬1449元);第二,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萬1449元)。
第三,卓榮泰說,由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
至於薪資透明化部分,他指出,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元;另外,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的薪資門檻,也就是最低工資的1.3倍(約3萬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
第三,卓榮泰表示,請勞動部與金管會等部會共同研議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於114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另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自民國117年度起申報性別薪資差距,讓加薪狀況、性別平權落實程度更公開透明。
談到中小企業賦能,卓榮泰指出,第一,請經濟部擴大輔導,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受益對象主要為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而企業成功提升獲利後,應將為員工加薪或分潤,納入後續政府輔導方案申請的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高企業幫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第二,他指出,為鼓勵有獲利的中小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替員工加薪,經濟部將研議新增「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信用保證措施」,對員工加薪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屬實之中小企業,額外提供3500萬元保證融資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從低以0.1%計收。
(封面示意圖/取自Unsplash圖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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