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上週五(11日)三讀通過國民黨團版本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刪除台電千億補貼,改以2300億普發現金1萬元。今(14)日立法院全院委員會進行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案,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詢被提名人陳慈陽「普發現金是否違憲?」他認為,行政立法間有爭議,可循《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模式處理。
陳玉珍今日質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聚焦在他對於國會立法權的態度、是否會尊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陳慈陽對此強調,他的想法一貫都是認為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應該要予以尊重,會在憲法價值秩序內尊重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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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週通過普發現金條例,陳玉珍指出,有相關政黨人士認為增加預算有違憲爭議,因為《憲法》規定立法院審查預算不得增加支出之提議,而行政院送出的預算案是4100億元,上週通過的多增加1350億元,「請問您是否認為,立委可以提法律案為實質增加預算支出之提議,並不違反《憲法》第70條規定?」會有此提問是因為有府院或學者提到,通過普發1萬元違反《憲法》第70條。
陳慈陽說明,〈大法官釋字520號〉曾對核四問題做出解釋,立法院認為是通過法律案,但該釋字認為是行政院與立法院在重大政策、法律案或預算案有爭執,該釋字提供一個解法,即有關行政立法互動政治爭議解決模式,應該在《憲法》框架內,「至於怎麼解決,尊重大院跟行政院立場」。
陳玉珍追問,如果政院認為有違反,但立院通過了,以後當大法官要解釋《憲法》,要求陳慈陽是否有無明確解釋、有無違反《憲法》第70條規定?陳慈陽回答,立法院主張是法律案,行政院認為這是法律裡面涉及實質預算編列,「這就是有爭議」,而行政立法間有爭議,釋字520號有解釋,可以循《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有關兩院政治爭議解決模式處理。
(封面圖/翻攝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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