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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高通面試竟偷帶公司機密!聯發科工程師想賠100萬和解遭拒

2018/04/12 14:30 東森財經新聞
赴高通面試竟偷帶公司機密!聯發科工程師想賠100萬和解遭拒

▲聯發科工程師赴高通面試卻偷帶公司機密。(示意圖/取自pixabay)

 

高通是聯發科最大的競爭對手,產業過度競爭是兩公司面臨的共同挑戰。卻爆出聯發科鍾姓工程師接受美商高通公司的挖角,被控拿聯發科的相機技術等營業秘密向高通做簡報,不料辦離職時東窗事發,想賠100萬元和解,卻被聯發科拒絕;台北地院今(12)日依「未授權擅自重製營業秘密罪」判處鍾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二年,向公庫繳40萬元。可上訴。

 

鍾姓工程師於2010年進入聯發科,2015年轉多媒體研發部,2016年1月,聯發科競爭對手美商高通有意延攬鍾,與鍾約好和高通三位美國主管英文面試,為爭取工作機會,他將新的雙相機技術、晶片設計及相關演算法原始碼、手機軟體原始碼等檔案下載,存在筆電中。

 

▲鍾姓工程師為爭取工作機會,將公司秘密檔案製成簡報給高通主管過目。(示意圖/取自pixabay)

 

鍾回家後將下載完的相關「秘密檔案」編製成「自動對焦技術簡報檔」共134張投影片,事先傳給高通的主管過目,並於2016年1月22日到高通面試時,親自在場向高通美國總公司的人做簡報,獲得錄取通知。

 

鍾後來向聯發科辦理辭職手續,依規定接受聯發科人事部門的稽核,被發現多次在聯發科的共用資料區異常、大量下載聯發科的機密到公用桌機,再複製到外接硬碟上,轉到個人電腦裡,聯發科因此報案,鍾被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時,鍾認罪表示要賠償聯發科100萬元的和解金,但聯發科不願意;公訴檢察官認為,鍾竊取的營業秘密會使聯發科喪失市場利基與競爭力等,建議法官不要判緩刑。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圖/維基百科)

 

不過,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鍾任職聯發科期間所掌握的職務內容,具有高度經濟價值,他對高科技產業領域影響負有保密義務,鍾於審理中,數度想與聯發科談和解,雖未達成協議,但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無法和解不能完全歸責於鍾,因此判鍾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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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高通聯發科公司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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