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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陸客來台!財力證明擬「降至10萬」學者批:倒貼也沒用

2018/05/15 12:08 東森財經新聞
鼓勵陸客來台!財力證明擬「降至10萬」學者批:倒貼也沒用

▲政府為鼓勵陸客來台觀光,擬將陸客財力證明從20萬降低至10萬。(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為鼓勵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旅遊,內政部日前發佈預告,擬修改「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團體旅遊、個人旅遊應備存款條件,由20萬元降為10萬元。不過自由行陸客申請時,需加附旅遊行程表,目的在「落實人流安全管理」。


 
依據現行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符合有等值20萬元以上存款,並備有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等情形,得申請許可來台觀光。內政部表示,為實質鼓勵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旅遊,擬調降應備存款為10萬元,且參考現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的資格條件,擬將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國家有效簽證也列為可取代財力證明的選項,以提升旅客來台旅遊意願。


 
為落實人流安全管理,內政部打算新增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從事個人旅遊,應檢附旅遊計畫或行程表。且現行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台從事觀光活動的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15天,內政部參考相關規定後,打算增列除大陸地區帶團領隊外,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超過120天。


 
此外,經許可來台觀光的大陸地區人民,依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在此次預告中,內政部擬將選舉造勢、助選或政治性質公眾活動、進入軍事國防地區、國家實驗室等,都納入規範。

 

對此,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副主委連郁卿表示,剛開放陸客時,政府擔心他們「跳機」才有此規定,但其實現在大陸審批大通證比台灣還嚴,須有職業與正常收入等,過去甚至還要房產證明,「即使台灣取消財力證明規定,大陸仍要把關」,因此修法對旅行社並無效益。

 

台灣國際觀光救援服務協會理事長許高慶則認為「幫助有限」,大陸現有70個免簽或落地簽國家,且持續增加,根本無法維持「有效簽證」以替代財力證明,若改成半年內去過鄰近先進國家等,效益會更大。正安旅行社董事長吳碧蓮也指出,開放落地簽、免簽或線上電子簽,才有實際意義。

 

世新大學觀光學系副教授陳墀吉說,政府有點像為應付業者才修法,但陸客不會因此增加,大陸將觀光當作國家策略,而非可調節的自由經濟市場機制,因此無論如何下修條件,「大陸不放人,台灣倒貼也沒用」。
 

 

 

▲陸客來台人數急凍。(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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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陸客觀光財力證明旅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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