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住戶陳情「市府不理」能國賠?法務局說話了
(2023/09/08 16:22)登山出事將不國賠?張景森:再見了媽寶國家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表示,國家賠償法將修法,未來登山、攀岩、垂釣等活動會提供警告標示,如果民眾還是要冒險進入從事危險活動,將不對人身安全負損害賠償責任。
炎熱的天氣,跳到水中游游泳好清涼,但是這樣的行為可是很NG,每到天氣一熱,這裡總是充滿戲水遊客,只是沒想到這個熱門水池卻潛藏危機,其實湧泉池是禁止戲水,岸上也有都設立告示牌,要民眾不要涉險進入。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表示,國家賠償法將修法。(圖/東森新聞)
受傷民眾林先生:「如果割到比較中間,可能會傷到,就是割到肌腱的話可能比較麻煩。」
林先生的腳被水池中的異物刺傷,他認為鄉公所管理不當打算申請國賠,但是以後想申請國賠,恐怕沒這麼容易,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表示,國家賠償法將修法,開放的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如果設置了警告或標語但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免除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應付的損害賠償責任。
▼穿紅衣戴帽的男子還能自行走下飛機,身體看起來沒什麼大礙。(圖/東森新聞)
記者vs.獲救男子:「你這樣會不會覺得,浪費社會資源,葉先生你知道直升機,飛了5個架次在找你嗎?」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臉書表示,國家賠償法將修法。(圖/翻攝自張景森臉書)
不少人冒險入山、涉水,就為了挑戰自我體驗刺激,不只讓民眾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這樣的行為,往往也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因此張景森在臉書進一步說明,像是登山、攀岩、溯溪、垂釣、戲水等,活動者必須隨時注意自然變化,國家除了提供適當的警告和標示之外,對「你的」人身安全將不負責任何損害賠償責任,並表示希望能藉此,培養民眾自我負責精神擺脫媽寶級國家。
(封面圖/中央社)
▲男子張博崴獨自登山身亡,家屬質疑官方未即時救援,訴請國家賠償。(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男子張博崴獨自登山身亡,台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怠於執行職務,判賠266萬元。案經上訴,高院改判南投消防局免賠,最高法院14日駁回張家上訴,南投消防局免賠確定。
全案緣起於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在民國100年2月獨自攀登南投的白姑大山後失聯,當地警、消、國軍搜救51天一無所獲,結果民間山友一入山搜救,隔天在消防局搜救過的北港溪一帶發現他的遺體。
▲男子張博崴獨自登山身亡,家屬質疑官方未即時救援,訴請國家賠償。二審改判南投消防局免賠;最高法院14日駁回張家上訴,南投消防局免賠確定。(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張家質疑官方搜救不力、未即時救援,害兒子送命,訴請消防署、南投縣警察局和消防局、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連帶國家賠償新台幣665萬元。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南投消防局可從張博崴通聯紀錄縮小搜救範圍,卻在事發一個月後才前往定位,未積極蒐集相關訊息,導致搜救人力未即時救援,致張男失溫身亡,判南投消防局賠張家266萬餘元。
▲男子張博崴獨自登山身亡,家屬質疑官方未即時救援,訴請國家賠償。(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人民對國家並無享有登山零風險的請求權,當時的通信紀錄無法精確定位張博崴的確切基地台位置,更何況張男迷途後仍繼續移動,南投消防局即使接獲報案立即調閱通信紀錄、查訪山友,也無法免除張男自甘冒險繼續下切溪谷,終因體力不支、失溫休克死亡的風險。
二審指出,南投消防局為準備登山物資、裝備而未立即上山,仍在接獲報案後黃金72小時內的100年3月1日中午上山執行搜救,並非完全不作為。
二審還指出,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發現迷途後未待在原地或手機有訊號可使用處等待救助,於糧食、裝備器材均不足的情形下,下切至北港溪上游溪谷,終因體力不支、失溫休克而亡故,並非南投消防局執行山難緊急救護職務即能達成防止死亡結果的發生,106年12月改判免賠。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14日駁回上訴確定。
有一名52歲葉姓男子獨自攀爬中央山脈南三段,途中受傷求援,結果被搜救人員找到後,竟為了登頂半夜拔營落跑,隔天又再度求救,警消才好不容易用直升機將他救下山。此次搜救害救難人員受困山中4天,消防小隊長更因此氣得痛罵指責,如此浪費人力、資源,引起社會譁然,如今葉男更遭網友肉搜,發現他竟是台電的資深員工,已經任職27年之久,更曾登上台灣百岳名人榜,不少網友怒道「通知他還國家150萬」。
▲(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葉姓男子獨攀中央山脈,途中受傷求援,卻偷偷拔營放鳥警消,搜救過程中還遇到山竹颱風,加上7名消防隊員受困險些失溫休克,讓分隊長柯翔譯忍不住衝到醫院怒斥葉男,「黑鷹直升機不是給你這樣用的,想叫直升機就叫直升機,我們的命不是命?你叫一次要多少錢,是政府對你太好嗎?」
▲(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南投消防隊18日第5度出動黑鷹直升機,花費至少150萬元,上山吊掛救葉男,將人送往竹山秀傳醫院救治。如此浪費人力、資源,引發全台網友憤怒,瘋狂肉搜葉男,發現他竟是台電資深員工,已經任職27年之久,主要負責配電工作,須時常在戶外爬電線杆執行維修勤務,工作表現優異,深得主管與同事的讚賞,而他閒暇之餘最愛的就是登山,某次主管巡視時,他自稱擁有「百岳證書」,讓主管印象深刻。
▲(圖/翻攝自葉姓男子臉書)
而此事件也讓不少網友痛批「浪費社會資源」、「法院強制執行啊」、「直接扣薪水」、「拜託先付錢」、「一定要討回人民的納稅錢」、「太自私的人」。
葉男的行徑太過離譜,不僅有浪費資源之嫌,更害救難人員身陷險境,南投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陳泓銘表示,根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6條,葉男共3項違規行為,消防局傾向以最高額度開罰,總金額新台幣13萬元,這也是自治條例去年2月2日發布後開罰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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