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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斜插別人店門口遊台東3天 女車主囂張嗆:拖走再開另一台來停

2020/08/21 17:03 東森財經新聞

雲林一名女性車主要前往台東旅遊3日,竟將自家小客車硬停在樓下店家前,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就拍拍屁股走人,店家感到困擾不已,拜託鄰居幫聯繫,豈料對方還不覺有錯,反嗆「拖走我就叫人再開一台來停」,讓她超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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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虎尾人(讚)出來」貼出照片,表示一開門就看到一輛白色的車停在門口,四周找不到駕駛,車上也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詢問附近鄰居後,才知道車主把車子丟著,已經出發去台東遊玩,預計3天後才會回來,因此無法移車,也沒有備用鑰匙能使用,讓她為此困擾不已,打算請車主自行連絡拖吊車,盡快將車移走。

 

 

▼(圖/翻攝自虎尾人(讚)出來)

 

沒想到和車主聯絡後,對方一聽到要拖車,馬上變臉嗆「如果你找人拖走,我就叫人再開一台來停!」讓原PO聽傻眼,直呼車主的態度令人大開眼界,同時也感嘆「最讓人生氣的不是亂停,而是她的態度及回應」。
 

▼女車主絲毫沒有悔意。(圖/翻攝自虎尾人(讚)出來)
 

 

而網友看完照片後,則紛紛留言「傻眼…也太厲害了」、「真的什麼人都有耶」、「這樣停,然後跑去台東,太厲害了」、「扯翻天」、「不想花錢,至少要有停車的基本禮儀吧」、「附近也有收費停車場不去停,要停別人家做生意的店面」、「還跟人家嗆聲呢…這邊的人好兇喔」,並建議「千萬不要動到車子,車主可能會告毀損罪」、「我們是明理人不跟她一般見識,請拿起您的電話,110給它打下去吧」、「請警察來開單,停車未緊靠路邊」。
 

而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轄區虎尾分局接獲檢舉,昨(20)日先開了一張罰單、今天到現場再加開一張,連續開罰,並提醒民眾若是路邊停車,應該順向停靠,此案見的車主斜停壓到白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五十六條規定,處以600到1200元的罰款,超過2個小時可以連續處罰,同時也呼籲,民眾若遇到類似狀況,不要私下找拖吊業者移車,可能會觸犯強制罪,建議報警處理。 
 

(封面圖/翻攝自虎尾人(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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