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紅線內不算違停?警:水溝蓋上不能拖吊!檢舉人氣炸
(2018/01/10 15:39)車庫前自標「請勿停車」有效力?沒畫紅黃線恐觸法
▲不少屋主都會將自家騎樓當做車庫使用。示意畫面,非當事畫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灣地狹人稠,市區土地更是寸土寸金,很多人為了自己的方便,不少屋主都會在自家車庫前面寫上「請勿停車」的標語。不過依照相關法規規定,門口若非畫有紅黃線,屋主就擅自阻擋其他車輛停放,是不具法律上的效力。
路邊停車糾紛的事件層出不窮,為了停車問題,雙方時常發生互罵誰也不讓誰的糾紛,還會出動曬衣架、擺上告示牌等,甚至連「木板」都拿出來占車位,抑或是,屋主在鐵捲門上寫著大大的「請勿停車」,並且加註警語「後果自行負責」,然而其實這些行為都已經觸犯到法規,恐涉及《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日前有車主直接停在別人車庫前面。示意畫面,非當事畫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其實,屋主如果受不了別人一直將車子停在家門口,導致自己進出家門不便,可以向縣市政府申請繪製紅黃線。如若沒有申請,就是一般民眾都可以停放。北市交工處長表示,若1樓是車庫,屋主可向縣市政府申請繪製紅黃線,「為平衡其他車主及住戶車輛通行權益,北市交工處要求屋主提具1樓車庫使照,但建物很少將1樓做為車庫,因此北市很少接獲申請。」
另外,若自家建物使照非供停車場使用,屋主未變更使照即直接做車庫使用,可能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30萬元。北市建管處透露,變更使照費用逾5萬元,多數屋主不會選擇變更,該處也常接獲違法做車庫使用的檢舉;北市都發局長則說,除民眾檢舉,該局建管處將主動稽查違規使用的車庫。
▲日前發生有車主將車子停在屋主車庫前方,慘遭潑漆的事件。示意畫面,非當事畫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而警方方面則坦言,若停車處非紅黃線,且只影響住戶進出,警員會通知車主移車,或是由警方將車子移置他處,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主若有在禁停標線或妨害其他人車通行處停車,才會進行開罰。
此外,屢見屋主或店家以雜物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北市每月就接獲民眾檢舉及警員告發共逾2千件,此類路霸行為涉違反《道交條例》和《廢棄物清理法》,至少可罰1200元。開車族民眾表示,看到自稱的「車庫」很無奈,屋主違法在先,政府應多宣導、主動開罰,以保障守法者權益。而屋主也要小心,如果沒畫上紅黃線,可別以為車庫前就是你的專屬停車位,假若限制別人停車恐怕會變成路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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