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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酒駕罰款是台灣3倍!網怒:根本小巫見大巫

2018/08/15 10:48 東森財經新聞
日本酒駕罰款是台灣3倍!網怒:根本小巫見大巫

▲提醒民眾: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圖/取自pixaaby)

 

文/CARLINK鏈車網 授權

 

最近台灣酒駕肇事頻傳,就連為民喉舌的民代大人以及人民保姆、政府官員也常傳酒駕,如果自撞那就是活該不足為惜,但酒駕肇事傷及無辜可就罪大惡極,然而看看台灣的交通罰則,與鄰近的日本相比似乎輕了許多,單罰款部分根本就是小巫見大巫。

 

話說目前最為人所痛恨的除了馬路三寶,就屬酒駕可稱得上罪大惡極,不少人因喜好貪杯又仗著自己開車騎車技術好,結果卻害了別人,看看台灣的罰款頂多就是新台幣9萬元了事,若肇事最多也是關個幾年,但還不是「馬上」、「立刻」就抓去入監服刑,還得經過層層關卡才定讞,有錢有勢者最終好像沒沒聽說受到太大刑罰,一般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就只有「逆來順受」;但看看最守秩序的日本,酒駕最高可是罰到新台幣28萬元,而且不僅如此,除了違規記點吊銷駕照,還祭出「關」好幾年的刑期,甚至連也會丟飯碗,搞到最後還必須搬家謝罪,這…在台灣應該是不可思議的事吧!

 

▲認為酒駕非重罪之事者,通常多喜好杯中物(示意圖/取自pixaaby)

 

另外,像常見的無照駕駛肇事的社會新聞,說實在無照本來就不該駕駛,這該是誰的責任?肇事者、家長都必須付最大責任,甚至不少溺愛子女的父母完全不承認自己孩子會犯下大錯,而台灣的法律對危險駕駛、無照駕駛至多也裁罰個新台幣2.4萬元,但日本可是罰到約新台幣14萬元,且還要判刑,因此肇事犯法比例上來說台灣確實高出太多,原因就在於罰得太輕;當然日本的交通違規案件雖然比例較低,但社會案件比台灣高是不爭的事實,總之就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守秩序的日本,酒駕最高可是罰到新台幣28萬元(圖/CARLINK鏈車網 授權)

 

不少人認為酒駕非重罪之事,但有沒有發現這些人通常多喜好杯中物,當然不能阻斷自己的喜好,然而因此而傷及無辜、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真的是罪加一等最不應該。

 

同時許多違規者認為罰金過重,也喊著不景氣錢難賺,並常抱怨執法單位大搶錢,但說實在如果不違法何必在乎罰多少?


本文獲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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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蔣乃辛4月6日表示,為了減少酒駕發生,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參考日本納入「酒駕他律機制」,對於酒駕的共乘者、供酒者,都納入裁罰。若共乘者明知汽車駕駛人有酒態、酒容、酒味或服用含有酒精的飲料,而仍搭乘者,駕駛人有酒測超標等情形時,共乘者處新台幣一萬元罰鍰。

 

另外提供酒類飲品之店家,未勸阻酒駕,或協請代駕者,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酒駕者肇事致人傷亡,應處提供酒類飲品的店家停止營業一個月。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認為日本採酒駕他律制,效果明顯。(圖/蔣乃辛臉書)

 

蔣乃辛告訴中央社記者,他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對於酒後駕車的共同責任,參考日本的道路交通法規,乘客與供酒者共同負起防制酒駕的行為責任,以減少酒駕的發生。依照日本的經驗來看共乘者、供酒者負連帶責任的法規在2008年上路後,到2017年,少了1/3的案件量,看起來是蠻有效果的作法,因此提出相關修法供各界討論,如果能減少酒駕案件,對台灣的交通安全有很大的幫助。

 

▲立委建議,若共乘者知道駕駛有酒駕情況而未阻止,應受連坐罰。資料照片。(圖/東森新聞)

 

至於追查供酒者會不會有查緝上的困難?蔣乃辛說,如果客人喝到一定程度,店家要有提醒的義務,善盡提醒責任後,行為人就要自己負責任,相關法規在日本已經上路10年了,執行應該不難,只是執行尺度上的差別。蔣乃辛表示,建立「酒駕他律機制」藉此降低酒駕事件是修法重點,至於罰則、刑度,行政單位都可以在審查時提出實務情況再適度調整。

 

 

三五好友聚餐時難免有不少喝酒助興的時候,而「酒後不開車」不僅是為了自身與用路人安全,也避免讓你荷包失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發出聲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3月起,酒駕紀錄加費將從每次新台幣2,100元漲至3,600元,漲幅高達71%。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103年3月1日起實施酒駕紀錄加費,即民眾酒後駕車若遭警方取締,將列入所駕駛車輛車主的紀錄,如車主前一年有違反酒駕的紀錄,隔年保費將依違規次數加費,且不限次數及加費金額上限。舉例而言,自3月起,若在繳費的前一年中有一次違規紀錄,下次保費將提高3,600元,而有三次違規紀錄的駕駛人酒駕加費將直接提高至1萬800元。
 

▲(圖/擷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宣傳影片) 


據保險局統計,強制車險酒駕加費從實施至106年8月底為止,酒駕加費件數累計達6萬9,646件,保費收入1億4,900多萬元,酒駕一次的紀錄最多,更有少數人違規高達四次。不過強制車險「酒駕加費」部分僅限於汽車,不包括機車,加費對象則是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的所有人。目前汽車車主強制車險投保率逾99%,但機車族投保強制車險比率僅約八成。
 
另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98年至106年間因酒後駕車所致受傷或死亡人數平均每年高達約1萬餘人,其中每年平均死亡人數約200餘人,此次加費不僅是為符合理賠成本,也希望能警惕駕駛人酒後勿開車,以免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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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違法酒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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