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獨子車禍亡媳過世 還遇親家爭產店轉讓 律師不忍說話了
(2025/08/26 11:30)孩繼承遺產「買跑車不工作」 律師出招:給太多是寵剛好才是愛
2025/07/07 16:30 東森財經新聞

父母遺留財產給子女,但下一代未必能守住財富,如果擔心錢財被亂揮霍,根據律師蘇家宏傳授的「1個方法」,能幫助父母百年後仍可控管財富,傳遞愛心之餘也能替資產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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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有些孩子繼承父母的遺產後,由於金錢觀念不成熟,開始大手大腳的開銷,把錢拿去買跑車、不工作,還認為日子很幸福,如果父母並不樂見,希望過世後仍可控管孩子亂花錢,可以透過「信託」來解決問題。
根據蘇家宏描述,信託的好處有6點如下:
1.信託的最大意義是讓孩子從「所有權人」變成「受益人」。透過設計,同樣是把財產留給孩子,但是讓他在合適的時間、合理的條件下獲得你的財富,而不是一次拿到一大筆的錢任意揮霍。
2.利用與銀行(受託人)訂立他益信託,指定孩子為受益人,信託期間也許10、20年,並設定信託開始後每個月讓孩子可以領到一部分的錢,直到把這筆錢領完。
3.安排信託監察人,在有特殊狀況下(例如:結婚、出國留學…等),由監察人決定使用該筆金錢,如此一來父母即可安心傳承財富,又可確保孩子不能隨意浪費!
4.信託比起贈與來說,信託可以用契約的法律效果來控管孩子的錢,贈與是把管理權交給孩子,我們是管不住的。
5.運用遺囑信託、保險金信託或者以遺囑指定自益信託受益人的方式,可以相當程度的保護遺產。
6.蘇家宏認為,即使需要花費一點時間或是規劃費來安排信託,但支出遠比父母辛苦一生的財產被子女隨意敗光好太多。
他總結表示,父母辛苦一輩子累積的財產,這是要帶給子女平安、自由,而不是讓對方失控,「錢給太多是寵,給得剛好是愛,信託就是那份剛好的安排。」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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