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Play 商店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焦點 >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出爐 吸菸年齡改為20歲 電子煙全面禁止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出爐 吸菸年齡改為20歲 電子煙全面禁止

2020/05/29 14:40 東森財經新聞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出爐 吸菸年齡改為20歲 電子煙全面禁止

近年來台灣加熱菸與電子煙等新式菸品的使用者逐漸高漲,根據國健署近日發布的最新的調查發現,108年調查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較107年增幅超過五成,推估超過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且青少年吸菸率為98年《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實施10年來首度上升,推估超過8.1萬名青少年使用紙菸。

 

★【理財達人秀】2萬沒買氣 5月賺錢規劃 AI真復活?高殖利率抗震!★

 

對此,為了能有效管理相關產品,衛福部於今(29)日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合法吸菸年齡上修至20歲、電子煙等新興菸品則以「類菸品」納管,明文禁止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及廣告,以杜絕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對於國民健康之危害。

 

本次的草案中,將合法吸菸年齡由原先的18歲上調至20歲,違反該規定的吸菸者必須接受戒菸教育,供應菸品給20歲以下者,則處1萬元以上25以下罰鍰。

 

除合法吸菸年齡上調外,草案也將「菸品」定義做調整,加熱煙納入其中外,電子煙等新興菸品也被以「類菸品」納入其中管制。

 

▼電子煙等新興菸品被以「類菸品」納入其中管制(圖/取自unsplash)

 

根據草案第五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菸品,於製造或輸入前,應由業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後,始得為之。」也就是說,加熱菸若經主管機關公告,且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後,就可合法上市。至於健康風險評估的申請方式、所需文件資料、風險評估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草案第十五條則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或廣告「類菸品」。草案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電子煙者將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第二十四條規定,製造或輸入電子煙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販賣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製造、輸入業者若廣告或展示電子煙,將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一般民眾若廣告或展示電子煙,也將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封面圖/pixabay)

 

【往下看更多】
南韓市售電子煙 驗出引發肺部疾病可能物質
防範電子菸再一樁!宜蘭電子煙自治條例草案預訂2020年上路
驚!病例人數衝至1,080人 美證實電子菸將致癌

 

【熱門排行榜】
斷鏈危機要來了? 華爾街大老曝「各國狂搶」:金價恐飆上1萬
台電員工批政策錯誤 郭智輝嗆「看不下去可離開」 今再發3聲明
年收300還租屋!他嘆「薪苦錢丟水溝」 網戰翻
關鍵字: 吸菸草案電子煙加熱菸修正草案
Live 直播Live 直播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
五月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2025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7
28
29
3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00:00
01:00
02:00
03:00
04:00
05:00
06:00
07:00
08:00
0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