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前睜大眼!包租公律師教「3不2要」避開火場絕命屋
▲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提醒「3不2要」避開火場絕命屋(圖/蔡志雄臉書、東森新聞)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2段一棟5層樓老舊公寓,遭到緬甸籍縱火犯縱火,導致4、5樓全面燃燒,造成9死遺憾慘劇,警方正在釐清嫌犯縱火動機,但老舊出租公寓空間狹小,2層樓竟隔出25間房、再加上頂樓加蓋逃生不易、木造隔間等因素,讓9名房客無法在火場中逃出,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接受東森財經訪問,表示其實租屋前睜大眼,5招就能避開火場絕命屋,選對屋子就算失火還有逃生機會。
1.不要陽台外推:
蔡志雄表示,有些房東為了爭取更多租屋空間,選擇把陽台外推,蔡志雄提醒,陽台外推就吃掉陽台逃生空間,而且如果沒對外窗,發生火警時更增加逃生困難。
2.不要木板隔間:
木板隔間裝修成本便宜、坪效高,許多房東愛用。蔡志雄提醒,通常會用木板隔間的租屋處,通常都會隔很多間,而木板隔音效果差、助燃,若發生火警延燒速度恐怕很快,來不及逃生。
3.不要頂樓加蓋:
蔡志雄提醒,頂樓加蓋屋齡通常都很老,例如台北市既有違建多為民國84年前、新北市通常為98年前,屋齡老舊、防火設備不足,恐提高火災風險;另外頂樓加蓋也等於封死頂樓逃生空間,選擇租屋時盡量避開頂樓加蓋的房間。
4.熱水器要有強制排氣
冬季常發生一氧化碳中毒,蔡志雄建議,選族租屋時看一下房東安裝的熱水器有無強制排氣,降低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發生機率。
5.要有火災警報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台北市政府已訂定「臺北市政府推動頂樓加蓋處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執行計畫」,針對既存違建要強制加裝火災警報器,蔡志雄表示,不要小看火災警報器,若真的發生火警,警報器至少可爭取2至3分鐘的逃生時間,能不能逃生恐怕就差這2分鐘。
蔡志雄昨在臉書感嘆「當房東可以,賺錢也可以,但請給房客一個安全的環境好嗎?搞到出人命,唉」他表示,再便宜、設施、環境再差的房子都有人租,不過這樣往往都是賭上自己的身家安全,呼籲租屋客挑選房屋睜大眼,避免遺憾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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