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於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焦點 > 長榮女大生命案「一審判死刑」法官:無教化可能

長榮女大生命案「一審判死刑」法官:無教化可能

2022/03/18 12:44 東森財經新聞
長榮女大生命案「一審判死刑」法官:無教化可能

在109年10月28日發生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震驚國際。本案經橋頭地方法院承審,一審判決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罪名,判處罪犯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生。法官指出,梁嫌犯後毫無悔意,破壞治安、引發社會大眾恐慌,更嚴重破壞我國國際形象,無從期待能記取教訓回歸社會,因此合議應執行死刑。

★【理財達人秀】台積電領漲 尾牙季電子攻 設備卡位?獨解量子電腦股!

橋頭地方法院今(18)日上午10時在刑事大法庭開庭宣判,被告梁育誌依性侵未遂、性侵故意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遭尾隨殺害。(圖/東森新聞)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被告透過上網學習「上吊結」並準備預先結好的麻繩圈、望遠鏡等,在犯罪路段長期潛伏,物色落單女大生伺機犯案,是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並非臨時起意。

被告不僅犯罪手段相當殘忍,犯後還持強盜所得財物購買飲食。員警查獲時,仍一度謊稱不知被害人下落,或故意帶警方在錯誤地點尋找。而審判中仍否認有殺害之故意,對其性侵、殺人等犯行細節一再避重就輕,未見悔意。

法官表示,經鑑定其再犯率屬於最高危險,若僅判無期徒刑,在其假釋復歸社會時,其再犯罪之機率超過50%,無從期待能接受輔導教育記取教訓。

因此審判長張瑋珍及陪席法官彭志崴、翁碧玲合議判決,被告以長期蹲點觀察尋找夜歸落單女子犯性侵殺人之重罪,不僅破壞治安、引發社會大眾恐慌,更嚴重破壞我國國際形象,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
減資專家也失利?國巨一度重挫6% 凱美同步承壓
4生肖「後天」賺滿滿 專家曝3開運大法:曬太陽吸好運
普丁時間不多了!剩這3種打法 專家:俄軍危險

 

【熱門排行榜】
老師讀完「4本書」決定信貸120萬All in股市 網喊撐住:會贏的
台電霸凌案不成立 經理囂張嗆:歡迎抖出來
小哥iPhone掉進功德箱 廟方拒還:已是神的財產
關鍵字: 長榮死刑法官判決法院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