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害6天吃40張罰單 網提「勸導取代開單」被讚爆
東森財經新聞
▲違停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據媒體報導,有民眾只是在自家門前違停,竟遭檢舉魔人盯上,每2小時就蒐證一次,讓他短短6天就吃上40張罰單。9月底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認為輕微交通違規可用勸導方式取代罰單,政府排定該提案將於2018年1月7日正式回覆。

▲有網友提議「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有鑑於類似的事件層出不窮,有民眾9/27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建議「交通開罰應修法回歸執法單位取締,經民眾舉發者應採勸導通知,非逕行開罰」,提案2天內就獲得5222名民眾覆議通過,交通部於11/27回應,現行法令已有規定情節輕微的交通違規事件,在未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勸導代替開罰,對此提案已發函警政署,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案件適用該行政法。
提案者表示,許多檢舉達人在道路或巷弄內拚命搜尋違規車輛,以照相或錄影形式舉發用路人違規事項,結果造成執法單位須拚命寄發罰單、大量判定違規與否。「殊不知檢舉人本身在檢舉時採證過程中,是否自行違反交通道路相關管理條例規範,反而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影響。」
許多贊成提案的網友留言,「討厭亂象私自舉發」、「本來就該由警發單位執法,民眾舉發發常常會有爭議性」、「檢舉已經到了無限上綱的感覺,應回歸執法單位執行」、「檢舉人未必具有交通違規判斷的專業。」
但也有反對網友認為「勸導有用路上違規停車就不會這麼多了,最好增加獎金,讓檢舉人對交通環境的付出有些獎勵」、「警察人力太少,違規人員太多 ,支持全民檢舉。」、「亂停車影響正常路線,社會亂象應該全民抵制。政府該鼓勵民眾檢舉,而且根據證據給予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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