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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1:52)囤房稅2.0新規! 7/1變更用途就漲稅 專家:一網打盡炒房客

為防堵鑽漏洞的投機節稅手法,財政部近日發布囤房稅2.0的新規定,明定房屋在課稅年度第一天(7月1日)變更使用情形,導致稅額增加,且全年未再變更,則當年度就須適用較高稅率。專家指出,政府就是鐵了心要整頓房市,一般民眾只要誠實申報其實影響不大,倒是想耍小聰明的人,「這記重拳又準又狠」。
財政部於26日發布解釋令,核釋自114年期房屋稅起,房屋於課稅所屬期間首日(7月1日)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且全年期未再變更,納稅義務人應於當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自當年期起按首日使用情形適用相應稅率課徵房屋稅;逾期申報或未申報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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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專家賣厝阿明在臉書社團「賣厝阿明知識+」對此詳加說明,簡單說就是財政部在堵漏洞,針對「囤房稅2.0」的房屋稅課徵方式做出重要調整,明定若房屋在課稅年度第一天(7月1日)變更使用情形,導致稅額增加,且全年未再變更,則當年度就須適用較高稅率,避免業者鑽漏洞省稅。
囤房稅2.0原本規定,稅率調整有緩衝期,自2024上路後,房屋稅改為「按年課徵」,並依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自住1.2%、非自住2%~4.8%、營業用3%等)。
原本規定若在3月22日前申報變更,當年度即可適用較低稅率;若變更導致稅額增加,可延至下一年度才適用較高稅率。
然而財政部發現,若有人在課稅年度首日(7月1日)變更房屋用途(例如自住改營業用),且全年未再調整,依原規定,即使整年實際做營業使用,仍可適用較低稅率,形成租稅不公。所以祭出新解釋令堵漏洞,若7/1變更用途「當年度就漲稅」。
舉例來說,某房屋在2024年6月30日前為自住(稅率1.2%),但2024年7月1日起改為營業用(稅率3%),且整年未再變更。按原規定,114年期(2024/7/1~2025/6/30)仍適用1.2%稅率,直到115年期才調高至3%。但新解釋令實施後,114年期就須直接按3%課稅,避免業者刻意在7/1後變更用途來節稅。
此舉影響那些人呢?賣厝阿明指出,首先是囤房大戶,若在7/1調整房屋用途(如自住改出租、空置改營業用),稅率可能立即調高。再者是店面、商辦持有者,若原為住家,7/1改營業用,當年度稅率就從1.2%跳至3%。第三是包租公、包租婆,若調整出租模式(如改為短期租賃),可能影響稅率適用。
財政部表示,此解釋令即日生效,並適用於114年期(2024/7/1~2025/6/30)的房屋稅課徵,提醒納稅人留意變更申報時間,避免因稅率調整增加負擔。
財政部嚴防避稅,稅務規劃要更精準。
財政部說明,此次修訂主要針對「7/1變更用途」的漏洞,確保房屋稅反映實際使用情況,避免投機者鑽制度空子。未來納稅人若想調整房屋用途,需更謹慎評估稅負影響,尤其是囤房族、商用不動產持有者,應提前規劃,避免意外增加稅負成本。
賣厝阿明也提醒,與其想方設法鑽漏洞,不如老實申報。如果真的需要變更用途,建議在6月底前就辦好,而且要準備齊全的證明文件。如果對新規定有疑問,最好直接去稅捐處問清楚,免得一不小心就被補稅加罰款,那可就虧大了。
說到底,政府這次是鐵了心要整頓房市,打擊那些囤房炒作的投機客。賣厝阿明表示,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只要誠實申報其實影響不大,但對於那些想耍小聰明的人,這記重拳可是打得又準又狠啊!
(封面示意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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