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亂刀砍死媳! 律師曝更慘的事:外遇夫還能分遺產
公公砍死媳 幼女親權仍歸父? 律師曝5招反轉逆局
新北市中和區近日發生家庭悲劇,34歲張姓女子慘遭66歲張姓公公持刀殺害,留下年僅4歲的女兒頓失母親,案件震驚社會。據了解,死者生前與公公疑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念及孫女教養等問題長期發生爭執,案發當天女方準備接回女兒時,雙方衝突爆發,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對於女童未來的親權及照顧安排,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提醒,媽媽過世後,並非代表孩子未來只能由爸爸照顧,律師揭「「5大法律關鍵」,可透過法律程序爭取更適合孩子的照顧安排。
蘇家宏29日在粉專上表示,第一、依現行《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母親死亡後,親權原則上由存活的生父單獨行使。也就是說,在沒有其他法院裁定的情況下,爸爸依法仍是孩子的親權人。第二、如果生父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虐待、傷害子女等不利情形,女方家屬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請求由其他適任親屬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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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指出,家事法庭審理時,最重要的判斷標準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如果爸爸無法妥善照顧扶養孩子,或孩子繼續留在媽媽遭遇不幸的原居環境,可能造成心理創傷,加上外祖父母具有照顧意願與能力,就可能成為法院評估是否改定親權的重要因素。
第三、若孩子當下處於不適合或具有危險性的生活環境,外祖父母也可以依法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在親權改定裁判確定前,先將孩子交由適當親屬照顧,讓孩子暫時離開可能造成心理創傷的環境。
第四、媽媽留下的遺產,蘇家宏提醒,若爸爸與女兒同為繼承人,原則上兩人各有1/2應繼分,但爸爸與女兒之間存在利益衝突時,爸爸不能直接以法定代理人身分代表女兒與自己進行遺產分割,必須依法聲請「特別代理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益,女方家屬也可依法爭取擔任特別代理人。
第五、人生無法預測意外何時發生,但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遺產管理人及適當監護人等方式,提前為未成年子女建立法律保障。蘇家宏律師提醒,法律程序的核心並非爭奪孩子,而是確保孩子在重大家庭變故後,仍能獲得最安全、穩定且符合最佳利益的照顧。
他寫道:「我們可以透過預立遺囑,分配多一點財產給未成年子女、指定遺產管理人,管理遺產保護未成年子女、指定合宜的監護人…等,讓所愛的人可以有專屬的法律保障,就算沒有發生任何意外,我們的心,也因為預立遺囑的過程,更加有勇氣與平安。」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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