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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送10張台積電 兒離婚媳能拿? 律師揭關鍵:「這筆錢」恐分一半

東森財經新聞
爸媽送10張台積電 兒離婚媳能拿? 律師揭關鍵:「這筆錢」恐分一半

父母辛苦累積財富,想送兒子10張台積電(2330)股票,卻擔心孩子未來婚姻生變,資產會不會被媳婦分走?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蘇家宏近日透過影片解析,他提醒,股票持有期間累積的股利、股息,若未花用而持續留存,則可能被納入剩餘財產計算,成為離婚時另一半依法請求分配的關鍵。

父母贈與、身後繼承股票本金原則上不必分

蘇家宏指出,許多父母會提前替子女規劃財產傳承,透過贈與股票或遺產繼承,將資產交到下一代手中,但也擔心子女日後離婚,辛苦累積的家產因此遭到分配。以父母送給兒子10張台積電股票為例,如果股票是父母生前直接贈與,或父母過世後由兒子繼承取得,這類財產屬於無償取得,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原則上排除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範圍之外。因此,即使兒子日後與妻子離婚,這10張股票本身通常不必拿出來與配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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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要注意的是股利

不過,股票本金不列入分配,不代表持有股票產生的所有收益都能完全排除。蘇家宏提醒,若兒子持有這10張台積電股票多年,期間領取的股利、股息沒有花掉,而是持續累積留存,這部分收益就可能被納入夫妻剩餘財產的計算。換句話說,父母贈與或繼承的股票本金,與婚後持有期間產生的收益,在財產分配上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處理方式。若股利長期累積成為可計算的婚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就有機會依法主張分配差額。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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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台積電、 兒子、 離婚、 媳婦、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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