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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44元爽中5008萬!他弄丟彩券找回已過期 告上法院結局曝

花144元爽中5008萬!他弄丟彩券找回已過期 告上法院結局曝

大陸武漢一名男子阿豪(化名)花人民幣32元(約新台幣144元)買了一張彩券,但一度把彩券弄丟,找到後確定自己中了人民幣1113萬元(約新台幣5008.5萬元)大獎。然而阿豪想去兌獎才發現,已超過領獎期限,他一狀告上法院卻遭駁回,自行負擔高達人民幣8.8萬餘元(約新台幣39.6萬元)的訴訟費用。

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這起罕見的彩券糾紛源於2019年11月初,阿豪在湖北武漢當地一間彩券行購買一張人民幣32元(約新台幣144元)的「雙色球」彩券,幸運中了人民幣1113萬元(約新台幣5008.5萬元)大獎。不過,阿豪因將彩券遺失,直到2020年1月才尋回;當阿豪攜帶彩券及店家證明前往彩券中心兌獎時,卻因超過「開獎後60日」的領獎期限而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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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痛失巨額獎金的阿豪怒告彩券中心,主張彩券票面並未載明60天兌獎期限與相關開獎資訊,認為彩券中心存在違約行為,要求對方給付獎金及延遲利息。對此,彩券中心表示,官網開獎公告均已載明領獎期限,且兌獎期間更曾3次在新聞平台刊登尋人公告,已充分盡到合理提醒義務。

武漢東湖高新區人民法院調查發現,彩券中心官網已依法公告60日兌獎期限與逾期視為棄獎的規定,且該筆棄獎獎金已依法撥入彩券公益金帳戶。此外,錄音紀錄顯示阿豪曾致電客服詢問「過期2天能否補領」,證實其主觀上早已知悉兌獎期限,未能及時兌獎純粹是個人遺失彩券所致,彩券中心並無任何違約情事。

最終,法院裁定駁回阿豪的全數訴求,並判決其負擔人民幣8.8萬餘元(約新台幣39.6萬元)的案件受理費。阿豪於一審判決後表示放棄上訴,並已全額繳清相關訴訟費用。

(封面示意圖/翻攝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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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中獎、 彩券、 過期、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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