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注意!「1費用」年底前未繳 最高恐噴3000元
(2024/12/17 12:09)國保補繳大限只到今天!欠費每月少領「這筆錢」
▲國民年金保險上路10年,首期保費補繳期限4月1日截止,衛福部社會保險司27日舉行記者會,司長商東福呼籲民眾儘速繳費,以免權益受損。(圖/中央社)
國民年金10年首期繳費限期將於4月1日截止,衛福部於27日召開記者會提醒,若超過限期、超過10年未繳的保費將無法補繳,初估有27萬人權益恐受損。
國民年金保險上路10年,首期保費補繳期限原是今年1月31日,考量未繳納人數眾多,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日前宣布以行政命令方式,將補繳期限延長至3月31日。眼看限期將近,衛福部社會保險司2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民眾趕緊繳費,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表示,由於3月31日正好是週日,最後期限將順延至4月1日。
商東福受訪時指出,國保自民國97年10月開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主婦或弱勢族群,提供生育給付、喪葬給付、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等,並給予10年補繳期限。
他表示,國保開辦之初有423萬多人符合保險資格,截至今年2月底,首批族群已有323多萬人繳清保費,但仍有100多萬人欠費,扣除已死亡、已領取軍公教勞保老年給付或社福津貼、50歲以上重度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戶等族群,實際尚未繳納首期國保年金保費者約27.25萬人,影響較大。
▲保開辦之初有423萬多人符合保險資格,截至今年2月底,首批族群已有323多萬人繳清保費,但仍有100多萬人欠費。(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商東福指出,有部分民眾10年前納保時還不到50歲,認為還能工作、享有勞保便不願繳費,如今已近60歲,若即時補繳,仍有機會在65歲時開始領取國保老年年金。
商東福坦言,過去曾針對未繳費的族群進行調查,其中4成為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另有4成對國民年金保險沒信心而不願繳納,他強調,國保基金財務穩健,基金積存數額達新台幣3237億元,提存比率約27%,民眾不用擔心日後領不到錢。
部分民眾的國民年金保費10年補繳大限將屆,衛福部社保司統計,97年10月欠費者還有百萬人,補繳期限至3月31日,呼籲民眾盡快繳納,以免影響未來給付權益。
國民年金保險是柔性的強制社會保險,自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
▲國保設有保費10年補繳機制,但因還有超過102萬人欠款,因此將繳費大限往後延長2個月,至3月31日。(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國保設有保費10年補繳機制,原本今年1月底是首期欠費者繳款大限,但還有超過102萬人欠款。衛生福利部為了避免民眾欠費影響給付權利,將繳費大限往後延長2個月,至3月31日(遇假日順延一天)。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受訪時表示,截至3月8日的統計,第一期97年10月欠費還有100.2萬人,但目前已繳款人數達324萬人,已超過76%。
除第一期外,後續期數的繳款大限也會逐漸到期;商東福說,當各期保費的10年大限一到,欠費超過10年的保險費不得請求補繳,也不得計入保險年資,未來領取年金給付時,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金額至少新台幣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則無法享有基本保障4872元,落差可能達數十萬元。
舉例來說,阿金從97年國保開辦時(當時55歲)是國保被保險人,若有按時繳納保費,可選擇較優的A式給付;但如果曾有保費超過10年無法補繳,終身只能領較差的B式,阿金每個月會少領2677元,以65歲平均餘命19年計算,阿金總共會少領61萬餘元。
▲社保司提醒,若民眾無力一次繳納逾期未繳的保費及利息,也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繳納保險費。(示意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社保司提醒,民眾如有逾期未繳納的保費,請儘快洽詢勞保局申請補繳,若無力一次繳納逾期未繳的保費及利息,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最多分40期)繳納保險費或向勞保局申請拆單補繳。
國民年金法中的「配偶條款」爭議多年,曾經修法廢除但沒通過,原因是大部分的人仍認為,沒外出的家庭主夫(婦),其配偶還是需繳納國民年金。由於國民年金有長達10年的還款期,加上過去被保險人欠費不罰,開辦至今已經累計有400萬人欠繳保費過,而10年期限就在明年元旦,還是有許多人沒有補繳保費。
▲國民年金中的「配偶條款」修不修惹議,但多數人認為應該以折衷修正內容為主,不應該完全廢除。( 圖 / 東森新聞 )
國民年金於民國97年開辦至今,主要保障25歲至65歲的本國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及軍保的國民,在遭遇生育、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及死亡事故等,或是年滿65歲即可請領,是一項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社會保險制度。衛福部社保司長商東福表示,國民年金的「配偶條款」是為了沒工作的配偶設立,由於沒收入,其配偶才負有連帶繳費責任。
根據國民年金法的規定,目前已訂有「罰配偶條款」,被保險人和其配偶,有互相連帶的繳納義務,如果被保險人欠保費,收到催繳單再不繳,其配偶也有可能會收到罰單。衛福部社保司長商東福就提到,過去有些人認為「配偶條款」是在懲罰婚姻,5年前就有立委提案修法要廢除,但最後多數人認為應該折衷修正內容,而沒通過。
▲勞保局展開「象徵性」的開罰,為了開罰年收入前200名欠繳者,耗時將近2個月至3個月。( 圖 / 東森新聞 )
目前至民國97年開辦以來,國民年金共有970萬人投保,扣除已進入職場的人,目前還有335萬人投保。由於欠費者太多,勞保局為此展開「象徵性」的開罰,清查所有欠費者中收入最高的前200名,再向戶政單位調出欠費者其配偶的資料,最後送至稅務單位,比對是否有符合年收入未達50萬元的免罰標準,光是如此,就耗費了勞保局2至3個月的時間。
由於「象徵性」開罰太耗時間,且儘管多數大戶因此補繳,但整體國民年金欠繳的情況還是沒有改善,還曾一度欠費高達400萬人,且累積欠費金額突破1千多億元。明年元旦就是繳費期限了,商東福表示,今年陸續有許多人來繳費,有人一次繳10年期的,預估仍有約104萬人欠繳保費,當心欠費而被取消投保年資,特別是即將年滿65歲被保險人,有可能因此而喪失月領3,600元左右的基本資格。
為了避免民眾錢縮水,衛福部將國民年金十年大限延至3月底,但審計部卻跳出來打臉衛福部,認為延繳於法無據,立委也憂心,民眾會因此白繳保費。
▲衛福部以行政命令宣布,國民年金十年大限延繳,改為3月31日。(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國民年金保險宣傳:「國民年金十年補繳大限,一旦錯過,錢就永遠縮水囉。」就怕民眾錢縮水,衛福部以行政命令宣布,國民年金十年大限延繳,從原先1月31日,改為3月31日,讓民眾繳費時間更充裕。民眾:「我覺得很好,因為這樣子大家可以喘一口氣。」「凡事便民的東西,都是好事。」
事實上期限過後,沒補繳保費,不僅過期年資作廢不得補繳之外,也不能以A式請領,可領年金差很大,但立委卻擔心,民眾錢會白繳。立委江永昌:「片面的行政命令,去改變法律約定的繳納期限,我是替民眾擔心,到時候付出去的錢不符合法律,你們要去追回嗎?」
▲沒補繳保費的損失。(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審計部也打臉,認為衛福部改變繳納期限,於法無據。審計部副審計長王麗珍:「按照國民年金法第17條,它只有規定說因為被保險人有特殊的原因,才可以延長繳費,目前看起來是沒有相關法源依據可以延。」立委指出,審計部不能只在後面追殺,應該適時提醒部會。
立委江永昌:「到時候民眾如果不能選擇較優惠的A方案,我是會跟你們跟衛福部跟勞動部翻臉,政府沒有積極去叫民眾要趕快來繳,不能把全部都推責給民眾,你們可以對衛福部、勞動部,去糾舉人員或糾正機關,但是要把這個事情提醒他們。」繳費期限延期是衛福部一番美意,但還是要於法有據,才能真正造福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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