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於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房產 > 老父賣房沒移轉「人就先走了」 兒繼承1失誤 遭罰近千萬

老父賣房沒移轉「人就先走了」 兒繼承1失誤 遭罰近千萬

2025/01/17 12:51 東森財經新聞
老父賣房沒移轉「人就先走了」 兒繼承1失誤 遭罰近千萬

繼承長輩的房子若未辦妥移轉登記,也可能賠大錢!一名台中男子的父親出售市價5千萬元的豪宅,尚未移轉登記給買家就不幸過世,房子依父親名下不動產遺產申報,申報錯誤被國稅局要求補稅,加總罰金逼近千萬元,可謂得不償失。

根據中區國稅局說法,甲君生前簽約出售A房地,總價大約5800萬元,已收取訂金580萬元,但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繼承人乙君申報遺產稅應該將房地按現值申報2300萬元,但國稅局查核發現,甲君有580萬元自履約保證帳戶轉帳存入(即訂金),發現甲君生前已經簽約出售該房地。

★【理財達人秀】台積續反彈?主力吃貨供應鏈 機器人拉回買 PA.矽晶圓補漲?

中區國稅局透露,審查人員依照該筆未收取的債權(房款)大約5200萬元計入遺產總額,以及增列未償債務2300萬元(房屋現值),據此計算乙君漏報遺產淨額2900萬元,因其所獲遺產總額適用20%稅率,必須補稅580萬元,再加上0.64倍(371萬餘元)罰款,連補帶罰需上繳951萬元。

該局指出,被繼承人生前出售房地,迄死亡時仍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依民法第758條規定,該房地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應列入遺產課稅,但因房地已簽約出售,有移轉登記與買受人之義務,可將同額的房地現值列入被繼承人生前未償之債務,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中區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若於生前已出售房地,但死亡時仍未辦妥房地移轉登記,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買賣房地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依規定辦理申報,以免漏報遺產遭處罰。

(封面示意圖/Pixabay)

 

【往下看更多】
Blackwell需求很強!黃仁勳感謝45台廠賣力幫輝達
見完魏哲家再衝緯創、自家尾牙 黃仁勳大讚:我們可撐起整個產業
「剩36死囚」誰是下一個? 法務部回應了

 

【熱門排行榜】
川普2.0晶片風暴 「美國製造」逼得龍頭一肚子苦水
全台人口淨遷入5大區! 房仲曝共通點「便宜治百病」
柯爸病逝!柯文哲是否出所奔喪 台北看守所回應了
關鍵字: 中區國稅局繼承移轉登記補稅罰金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