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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硬凹「訓練期7天不給薪」 過來人曝1招:討回10幾萬

2020/12/14 17:37 東森財經新聞
公司硬凹「訓練期7天不給薪」 過來人曝1招:討回10幾萬

一名女子到一間公司應徵客服人員,沒想到通過7天訓練期後,公司才告知她這7天並不給薪,讓她氣到想離職,豈料公司一聽還翻臉,要她簽下合理的離職條約,讓她傻言直呼「莫名其妙變成了做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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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指出,當時到該公司面試時,主管告訴她有7天的訓練期,若在這7天主動離職或者被離職,將不給予薪資,過了這7天就以試用期月薪2萬4千錄取,至於這7天訓練期的薪水,則會以獎金名義另外發放。

 

 

不過她默默的做了3個禮拜,在12月10日發薪當天,原本以為可以領到11月底試用期的薪資,主管卻突然改口,表示「7天訓練期本來就不給薪」,讓她聽完超級傻眼,當下決定離職,感嘆「不要說什麼我是草莓族什麼的,當你付出該有的勞力時,本來就應該得到酬勞,但莫名其妙卻變成了做白工?」

 

而她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前往詢問勞動部,並將「一旦僱用關係成立,勞工有提供勞力,即使只有一天也要付薪資」訊息轉達給公司主管,但對方仍堅持不給錢,甚至要求她在離職前,必須簽一份具有爭議的離職單,其中的要求包含「同意已無關金錢主張與爭議」、「爾後不再對公司有要求,並同意拋棄相關法律追訴權及勞動申訴」等。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她無奈之下,便向勞動部申訴,預計日後申請調解,但公司不僅威脅「恐造成偽造文書及偽證」,還揚言反對她寄出存證信函,以便日後出庭及求償之使用,讓她無助又無奈。

 

▼女子和主管對話。(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友看完她的遭遇,則紛紛留言「吿就對了,一堆慣老闆」、「一聽就有問題的工作制度,讓它罰好罰滿吧」、「你很聰明,有問題就果斷離開」、「到勞工局提調解,不付的話,再走行政訴訟」、「收集證據申訴勞工局,我之前也努力了很久,跟以前公司討回十多萬」。

 

 (封面示意圖/pakut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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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訓練期薪資勞基法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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