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於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職場 > 1年遲到98次!月薪27萬工程師遭開除 怒告公司結局大逆轉

1年遲到98次!月薪27萬工程師遭開除 怒告公司結局大逆轉

2024/04/19 11:06
1年遲到98次!月薪27萬工程師遭開除 怒告公司結局大逆轉

準時上班是身為員工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如果多次遲到,可能會影響到考績。中國北京有一名工程師,每天上班時間超過8小時,公司沒有明確規定上班時間,也沒對他「遲到」行為做提醒,後來卻以1年內遲到98次為由開除,氣得他告上法院。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審理,40多歲的王男是一名資深工程師,2021年5月起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團隊技術總監,簽訂3年的合約、月薪6萬多(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7萬。上班期間,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工時均超過8小時。到了2022年底,公司要求解約,雙方為了離職賠償金協商未果時,王男突然收到「解除勞動契約通知書」,理由是他在2022年1至11月間遲到98次,違反公司紀律。

王男憤而提起勞動仲裁,要公司支付賠償金、未休特休工資和加班費,仲裁支持除了加班費外的請求,之後公司不服起訴至法院。公司主張《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工作時間早上8點半到下午5點半,1年內遲到超過60次,取消年終獎金或解雇,而公司實際執行的工作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沒有義務和經歷告知員工違規,但不代表放棄處罰員工的權利,而王男的行為已嚴重違法公司紀律。

▼王男指控,公司沒明確規定上班時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王男辯稱他自到職起每天都有打卡,雙方合約規定標準工時,但沒有具體的上下班時間,他每月實際工作時間都超出公司所說的朝九晚六,公司也從未對他「遲到」行為進行告知,更沒有以遲到曠工為由扣罰薪水或獎金。此外,身為團隊負責人,他發現其他員工的打卡和薪水,同樣沒有因遲到扣罰薪水或解約。

法院認為,公司未舉證明確的上班時間有明確告知王男,而在其多次晚於早上9點時,具有管理責任卻從未盡告知義務,此外王男每天工作時間和出勤狀態,明顯有別於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特殊性,因此公司在雙方協商離職方案時,以王男遲到98次為由開除,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應構成違法。最後判公司支付王男賠償金166512元、未休特休薪水15179.3元。不過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CTWANT)

延伸閱讀

 

【往下看更多】
貧富差距逾17倍? 「家庭財富調查」消失33年 主計長:力拚任期內公布
不只Google! 今年已有257家科技公司縮編 7.4萬人丟飯碗
李多慧現蹤三重! 「邊住邊賺」概念宅吸關注 嬌喊:我想住這裡

 

【熱門排行榜】
男友請特休辦貸款「衝買絕版公仔」 她交往6年心累:未來有我?
「買房登記老婆名」離婚超後悔 過來人安慰:離三次賠三棟
全家買餅乾的快看! 財神爺急尋「5張千萬獎沒人領」
關鍵字: 遲到工程師打卡上下班時間開除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