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印章被偷刻 害上市公司被掏空100億
(2018/10/29 11:59)她月薪45K「虧空2.3億公款」狂買800個愛馬仕包
擔任公司會計的劉姓女子,10多年來陸續虧空公司新台幣2.3億元,用來購買名牌包、償還房貸,業者發現後提告,台中地院昨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劉女4年8月徒刑,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擔任亞馳國際公司會計的劉姓女子,自民國97年11月至105年1月間,負責財務會計、人事兼總務工作,劉女在職期間,擅自將公司帳戶內2億3919萬餘元,陸續轉至個人帳戶內。
▲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扣除劉女任職期間薪資及獎金384萬餘元後,共計侵占2億3535萬餘元,劉女取得款項後,將其中275萬8569元,陸續匯至廖姓丈夫的帳戶,且將其中1270萬餘元,陸續匯至廖姓小姑的帳戶內。
105年1月間,公司因廠商未收到貨款,才發現公司帳戶遭虧空,業者詢問劉女後,她坦承侵占款項,歸還298萬6500元,並將侵占款項購得的名牌項鍊、背包等奢侈品交給公司抵債,經拍賣償還4717萬4159元,扣除部分業者認定非侵占款,但劉女尚有1億8236萬多元未歸還,業者因此提告。
檢調查出,劉女將大部分贓款都拿來買精品,到案時全數認罪,並願意將所有犯罪所得歸還,她辯稱匯款到丈夫帳戶為償還房屋貸款,匯款到小姑帳戶則是幫忙支付購屋款,劉女被檢方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劉女的丈夫廖男供稱,他與妻子財物都各自獨立,不清楚對方侵占公司財物,他放假返家曾看到妻子購買精品,兩人因此吵架;劉女的小姑廖女說,她以為是對方娘家的錢,不清楚是犯罪所得,兩人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中地院審酌證人證詞、匯款紀錄、扣案證物,昨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劉女4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民事部分,業者向劉女、廖男與廖女求償1億9781萬多元,民事庭法官認為,廖男與廖女應清楚劉女薪資與財務狀況,不應有如此財力可支應,判決劉女賠償1億7724萬餘元,廖男連帶給付175萬餘元、廖女連帶給付1270萬餘元,可上訴。
▲大陸「華業資本」公司因遭股東作假帳,導致出現百億虧損。(圖/取自知呼網站)
曾是一家市值超過535億元的企業「華業資本」,在大陸業務橫跨房地產開發、醫療投資和金融投資等領域,但如今卻因一位大股東李仕林,偽造印章製作假帳,引發公司出現百億虧損,不僅導致股價暴跌超過6成,讓小股東們血本無歸,目前公司也成為銀行眼中的重點討債對象。
根據陸媒報導,被戲稱為「蘿蔔章再現」的假帳案,讓「華業資本」引發骨牌效應,除了被自家的股東掏空,「華業資本」也在聲明中表示,公司先前所投資的101.89億元應收賬款,被轉讓方「恒韻醫藥」涉嫌偽造印章,存在虛構與醫院的應收賬款債權交易的可能,因此導致上述應收賬款,將面臨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的風險。
▲「華業資本」因股東作假帳一案,讓股價暴跌超過6成。(圖/取自華業資本網站)
此外,在A股上市的「華業資本」已從9月10日的階段性高點每股人民幣8.36元(約新台幣37.32元)算起,到24日收盤的每股人民幣3.04元(約新台幣13.57元),股價暴跌超過6成,甚至公司市值也蒸發了人民幣75.7億元(約新台幣338億元)。而若從股東數量來看,截至6月底為止,「華業資本」擁有近3.4萬名股東,人均持股為4.2萬股,相當於人均虧了近22.6萬元,虧損額十分的高。
而「華業資本」的應收賬款債權投資業務始於2014年。當時,原以房地産為主業的「華業資本」看到了房地産業的天花板,因此想要尋求新的轉型方向,並且在當年明確將醫療健康産業作為公司未來的重點投資方向。而後身為「捷爾醫療」當時的實際控制人李仕林,便在「華業資本」此後的轉型道路上扮演了關鍵角色,根據重大資産購買報告書描述,「李仕林團隊所經營的藥品、試劑、醫用器械、耗材業務,多年在重慶醫藥供應市場積累了豐富的渠道和經驗」。
▲「華業資本」原以房地產為主業,後來卻轉型跨足到醫療健康産業。(圖/取自華業資本網站)
除此之外,李仕林後來透過實際控制的玖威醫療、滿垚醫療、祿垚醫療三家公司以協議轉讓方式累計,增加持有「華業資本」約15.3%的股權,成為「華業資本」中的第二大股東。然而,據了解,公司二股東李仕林除了在事發後失聯已久,甚至另一位董事、李仕林表哥劉榮華也是仍下落不明。
一名27歲的胡姓女子,在2013春節後,因個人投資失利,竟然動起歪念頭,挪用公司款項多達76次,等到兩年後被公司發現時,已侵占總額725萬餘元,最終遭法院判刑3年6個月(其中2年得易科罰金)。
▲一名年輕女會計挪用公司款項多達76次,總額725萬元。(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胡姓女子自2011年開始任職於台中某物業公司,擔任公司會計,主要負責員工薪水發放、公司請款支付和匯款等等,2013年因為個人資金缺口,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合作金庫及富邦銀行的網路帳戶密碼,挪用公司款項至個人帳戶76次,在2015年被抓到時,金額已高達725萬餘元
該公司在2015年發現有異狀,經過清查核對相關帳戶資料過後,發現胡姓女子的罪行,後來她個人也坦承,並已歸還部分252萬元。
▲該女子被判處得易科罰金2年,不得易科罰金1年6月。(圖/pixabay)
法官斟酌被告仍年輕,透過正常管道投資賺錢,但是圖謀非法侵占他人款項,以彌補個人資金不足,造成該公司重大財物損失。所幸胡姓女子最終有坦承罪刑,有良好態度,根據472萬餘元尚未歸還告訴人,以及其高職畢業教育程度,所犯次數76次,判處得易科罰金2年,不得易科罰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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