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於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生活 > 撿到皮包秒送警局!事後竟挨告「侵占」 他傻眼:好心被雷親

撿到皮包秒送警局!事後竟挨告「侵占」 他傻眼:好心被雷親

2020/11/06 16:49 東森財經新聞
撿到皮包秒送警局!事後竟挨告「侵占」 他傻眼:好心被雷親

在路上看見遺失物,通常第一個想法,都是「撿起來,送到派出所」,希望能早日找到失主。不過,這樣熱心的行為,卻可能讓失主覺得是「雞婆」,反而吃上官司。

 

★【理財達人秀】台股強彈300點 勝利打點? 神抓底部起漲股 大戶買爆★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1公社》表示,他第一次覺得「台灣最美的再也不是人情,而是醜陋」,因為他前幾天在車站撿到皮包,當下馬上送到台南鐵路警察局,希望能儘快找到主人。

 

 

過了幾天,卻收到警局通知他「做筆錄」,讓他相當疑惑,沒想到竟然是「對方提告他侵占」,讓他相當傻眼又憤怒,直呼「這樣還有人敢做好事嗎?」

 

不少網友也紛紛為原Po打抱不平,「以後路上東西不要亂撿了」、「我遇過包包從機車掉出來,我特定趕去他旁邊跟他說,一聲謝謝也沒有,還很機X的眼神,我下定決心,以後有遇到也不管」、「讓他告,他告輸你你還可以告他誣告」、「在路上看到皮包就裝沒看到」、「以後只好丟進垃圾桶了」。

 

原Po詢問了律師朋友,對方表示「對方要提告您侵占遺失物(現金),須提出證據證明皮夾中有錢且是被您所侵占,原則上對方是無法證明上開事項的。若對方堅持提告,案件可能仍會送交地檢署檢察官進行偵查,最後會以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過程中仍會傳喚您到案說明。」

 

根據《刑法》第337條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3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1.5萬元以下罰金。而這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可以決定要不要起訴。

 

(封面示意圖/Pixabay)

 

【往下看更多】
地上發票能撿嗎?網曝「撿到的常中獎」 卻恐挨告下場慘
女兒誤植買碗粿送蘿蔔糕!父堅持「誠信」虧本賣 顏清標霸氣:我全包
台中驚現「捧千萬現金搶買房」 議員籲市府嚴抓炒房黑手

 

【熱門排行榜】
把握好天氣!「這2天」放晴回暖 下週全台恐再降溫
試穿太大要小一號 她翻鞋墊氣炸噴:為業績不擇手段
公部門霸凌連環爆!北市社會局長官怒罵員工3年 「上班像參加喪禮」
關鍵字: 侵占遺失皮包警局官司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