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預估出爐! 平均發1.12個月 「這行業」13連霸最高
(2024/11/21 11:58)兌獎新規上路!財政部定「4條件」 防小額消費洗發票
為防有心人士以大量小額消費洗發票提高中獎機會,財政部昨(7日)正式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規定明年元旦起,個案行為若符合4項條件將不予給獎。
財政部表示,發票兌獎是台灣獨有小確幸,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發票、防止店家逃漏稅,但卻遭有心人士取巧領取,不僅違背發票的給獎目的,也影響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
為杜絕類似取巧行為,財政部提出新制「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明年元旦起,個案「同時符合」4項條件不予給獎,若已領取獎金則由所轄稽徵機關具函追回,新制不會溯及既往,限於明年元旦起取得的發票。
發票中獎不予給獎的4項條件包含: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且金額微小發票,與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
其中「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在法制上已有前例,若與一般正常消費習慣及經驗法則相比明顯不合理,有刻意製造多筆交易的行為即符合定義。
至於條件「取得大量且金額微小發票」中的「大量」與「小額」定義,以及另一項條件「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的「一定張數」定義,財政部表示,考量為避免有心人士刻意規避,不予公開。
▼財政部表示,為杜絕防有心人洗發票提高中獎機會,明年元旦起將不予給獎。(翻攝自財政部臉書)
延伸閱讀
花8元買筆「喜中1000萬元特別獎」 30張雲端發票中專屬百萬獎
發票號碼驚見「ER-ROR」 網笑:舔一舔就會出來了
花15元外送費竟成千萬富翁 1元買購物袋也中200萬
中獎發票糊掉了獎金掰掰? 過來人教1招「照樣領錢」
(封面圖/鏡週刊)
【往下看更多】
►理專A錢「還有未爆彈」!黃天牧證實:最快年底前裁處
►停特斯拉門口「遭檢舉擋路」 車主怒:老Toyota不能停?警方回應了
►爸中風病逝!16歲弟公園擺攤養全家 遭檢舉「不能賣了」
【熱門排行榜】
►買完房剩10萬! 女友心疼「秀800萬帳戶」 網激讚:不趕快娶
►史上最大交屋潮來了!前3季逾10萬宅完工 創19年新高
►台男花70萬娶18歲越南妹 3個月後面談結果曝:老婆有點失望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