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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2:05)她突遭分手被逼搬出去! 男秒喊「5樓頂加租妳」 網笑:也太會算
不少情侶想要增加相處時間會選擇同居,省下租金,多一個伴。不過婚前同居不僅要適應不同的生活習慣磨合,還要面臨家務、財務、甚至常起居等等實際問題,恐讓交往的甜蜜期縮短,甚至加速分手。1名37歲女網友在網路上抱怨,她被45歲同居男友分手要求3個月內搬走,還喊 「五樓頂加租妳」。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網友忍不住笑原PO的前男友「也太會算」。
女網友在《Dcard》論壇PO文「我被分手了」,她表示和從事補教業男友認識3天就確認關係,2人工作時間錯開,只有週末能陪伴對方,同居後她發現對方夜夜喝酒、不讓查勤、不允許看手機,她說:「不能詢問跟誰出去、他會爆氣大聲的撕心裂肺的吼我。」剛慶祝完交往1年就被提分手,還要她3個月內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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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友表示當初是男友要她搬來一起同居,現在分手卻想要從「情人」變「房東」,她寫道:「分手了,他說頂樓加蓋的五樓租給我,等樓上房客搬走,年底搬上去,每個月跟我收1萬塊租金。」而分手的理由只是一句「我不愛妳了。」
許多網友看了以後紛紛勸分「分手也好啊,天天喝酒,不能查勤,會暴怒,你有比較快樂??」、「這樣的人,只因不愛了就放手,無法常相伴,就倒不如就獨自一人,等待未來出現更懂得待妳的人」、「分手後還想賺妳的錢也太會算」、「根本是跑友兼租客」、「讓對方租樓上(控制)跟關地下室有什麼區別」、「檢舉他頂樓加蓋分租」。
不過也有網友懷疑男方是變相找房客,網友說:「蛤?感覺真的在找租客耶!會不會租客都是他前女友?把頂樓加蓋當做後宮?」、「會不會前租客也是前女友啊~為了找租客收租金,先交往的套路」、「搞不好樓上租客是前前女友」,原PO回文「目前的租客是『上個女友的姊姊』」,網友則傻眼說「現在當房東都這麼卷的嗎?找個租客還要付出一年的感情?」、「前女友免費已經很慘,妳還付費」。
還有網友勸婚前保持神秘感才能讓感情保溫「交往也別同居吧!保持自己的獨立和神秘感,妳才能保持魅力啊!他才會珍重妳!還沒結婚就能得到結婚好處,而且缺點被看光光,男的往往很快就厭棄了。」但也有人不以為然「同居才能早點發現問題,不然要等結婚才後悔嗎?」、「距離產生美,改變都是試煉,人生多的是沒過去的考驗,只是一次可以改變的錯選,不高的成本,剛好的停損,思考更好的自己是妳更值得去做的。」
(封面示意圖/翻攝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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