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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0:29)國稅局認證!親友結婚紅包太大包 要繳贈與稅
2018/03/13 13:23 東森財經新聞
▲國稅局認定親友結婚包紅包是無償贈與行為(圖\百度百科)
親朋好友結婚參加婚宴時,包紅包表達祝賀是「人情義理」,不過北區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近日收到許多喜帖,她參加婚禮時致贈新人的紅包是不是贈與,要課徵贈與稅嗎?北區國稅局搬出《遺產及贈與稅法》解釋,若每人每年包紅包超過免稅額220萬元時,要申報課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條第1項、第4條第2項及第22條規定,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財產為贈與者,應課徵贈與稅。所謂「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另外,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

▲國稅局認定親友結婚包紅包是無償贈與行為(圖\百度百科)
不過北區國稅局也說,包紅包雖然確實是無償贈與行為,不過實際上卻沒有因此課過贈與稅。因為一般民眾包紅包通常金額10萬元以內,距離課稅門檻220萬頗遠;有些資產雄厚的父母,定期每年都會分批贈與給兒女;而若是結婚後,新人父母還可以額外贈與一次100萬元,做為支付婚禮相關費用,總結下來,等於父母在該年度可以贈與320萬,不用另外課稅。
另外,收到親友包的紅包要不要課所得稅呢?北區國稅局認為紅包收入屬於「人情義理」中的往來資金,今天收到禮金的新人,可能不久的將來要把紅包包回去,而且搞不好要包更多,不易視為實質所得收入,因此也沒有所得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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