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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聲請「停止罷免」遭駁回 律師:法院見解錯誤將提抗告

2020/04/17 14:23 東森財經新聞
韓國瑜聲請「停止罷免」遭駁回 律師:法院見解錯誤將提抗告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過關,最快將於6月進行投票,對此,韓國瑜認為罷韓案偷跑,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裁定「聲請駁回」,本案可抗告,而韓國瑜今(17)日下午透過委任律師葉慶元發表回應,表示將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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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認為罷免活動及連署書簽署在他就職未滿1年開始進行,違反選罷法。於8日委託前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葉慶元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罷免案聲請停止執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指出,中選會查對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作成符合規定人數的認定,並函告參加人罷韓團體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直接發生確認罷韓團體得以進行罷免案的徵求連署程序,且確認連署期間起、止,以及連署人名冊格式,逾期或未依規定格式提出連署人名冊者,均不予受理等公法上法律效果。故其性質為行政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聲請人向訴願機關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僅一週,迄今並未遭到訴願機關為拒絕的決定,且也難認訴願機關有無故延遲作出決定的情形。

 

此外本件並無「執行時點迫近、一旦執行完畢,即無客觀可行的保全手段,致暫時性保護措施為無意義」的情形。因此,沒有「緊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跳過)訴願機關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必要性。

 

也就是說,並無「經訴願程序處理,可能會耽擱行政法院最終受理及審查保全請求之時效性」的情形,因聲請人欠缺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不應准許其聲請。

 

高雄市副市長李四川對此表示,訴訟、罷免等干擾,都不會影響市政前進的步伐,目前最重要的市政工作是防疫、防汛,維持市政穩定才是百姓之福,市府團隊以平常心看待罷免,市府全力以赴,其餘交給市民決定。

 

而韓國瑜今(17)日下午透過委任律師葉慶元發表回應,葉慶元律師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新聞稿中已經確定中選會109年1月20日的通知就是行政處分,這點和韓國瑜的訴求相同,也證明罷韓團體先前反覆強調該通知並非行政處分的說法不實。

 

不過,針對法院駁回的理由,葉慶元律師感到非常困惑,他指出,依照行政法院的慣例,針對停止執行案件,向訴願會提出後,並不需要等到訴願機關拒絕,也不需要等待一定時間之後,才可以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也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慣例不符。韓國瑜市長是4月6日透過中選會向訴願機關申請停止執行,至昨(16)日已經10天,並非僅有一週,訴願機關至今均無任何回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此一駁回聲請的理由,顯然與慣例不符。

 

葉律師進一步說明,中選會今日下午就即將做成罷免活動將於20日至60日內舉行的決議,最快在五月即有可能舉行罷免投票,所以本案顯然客觀上有急迫情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謂本案客觀上沒有急迫性的說法,令人費解。

 

葉慶元表示,雖然還沒有收到駁回裁定,但是會開始撰擬抗告狀,希望最高行政法院能撥亂反正,糾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錯誤見解。

 


(封面圖/翻攝自韓國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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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韓國瑜罷免法院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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