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變繼母等了42年 靠DNA終於被認證是親媽
2025/11/06 08:33 東森新聞
終於等到了!一名婦人因過去未婚懷孕且經濟能力有限,將孩子生下後交由姊姊與姊夫扶養。之後因姊姊離婚,她才與姊夫結婚,但她與孩子的關係仍非血緣母子。直到雙方進行親子鑑定後,法院才正式確認她與孩子之間的母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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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該名婦人於1983年未婚生下孩子,但當時社會對未婚生子存有強烈偏見,她不敢將孩子出生的事實向戶政機關申報,加上經濟能力不足,無法獨力扶養孩子,於是將孩子交由姊姊與姊夫照顧。直到1990年,孩子即將入學,需要取得戶籍資料,因此以父母不詳的棄兒身分辦理戶籍,之後由姊姊與姊夫向法院聲請收養。
不過,家庭關係並非一帆風順。姊姊與姊夫於1998年離婚,依約定孩子由姊夫單獨監護。隔年,該名婦人與姊夫結婚,開始與孩子共同生活,並一同扶養孩子。2012年10月31日,她與姊夫再次離婚,但自此之後,她便一直與孩子同住。孩子與姊夫的收養關係已於今年9月15日終止,而孩子與姊姊之間的收養關係,也經法院許可正式終止。
為了確立與孩子的法律母子關係,婦人赴醫院進行親子鑑定,並向法院提出血緣鑑定報告。鑑定結果顯示,「本系統所檢驗之DNA點位皆無法排除婦人與孩子之血緣關係,其親子關係指數(CPI)為1.304E+5,親子關係概率值為99.999233%」。法院最終依鑑定結果認定,婦人與孩子間的親子關係成立,予以法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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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婦人雖無法馬上成為法律上認證的母親,但她始終照顧孩子,並與孩子建立深厚情感直到長大成人。如今透過科學鑑定與法律程序,她終於獲得法律認可,母子關係得以正式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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