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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山掏空大同案判刑8年 抗告遭高院裁定駁回

2017/10/27 19:50 鉅亨網記者林薏茹 台北
林蔚山掏空大同案判刑8年 抗告遭高院裁定駁回

太陽能晶片廠綠能科技 (3519-TW) 董事長林蔚山先前遭台灣最高法院判決違反證券交易法,但提起抗告後遭最高法院裁定駁回,綠能今 (27) 日表示,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

綠能為知名家電大廠大同集團旗下子公司,林蔚山同時也為大同 (2371-TW) 集團董事長,並身兼尚資、尚投等公司董事長與大股東,先前遭控挪用公司資產,不法獲利 13 億餘元,原遭到台北地方法院判刑 4 年 6 月,而後高院更一審認為他損害股東權益,對投資市場正常運作造成危害,依照證交法加重背信罪重判 8 年、併科罰金 3 億元,並沒收其轉嫁的債務約 13 億餘元,全案可再上訴。

綠能今天公告表示,林蔚山因違反證交法一案,遭扣押所有不動產與股票,其向高院提起抗告後,遭裁定駁回。綠能表示,林蔚山對高院的裁定深表遺憾,自己並非不法利益最終受益人,其法律適用有違沒收新制的規定,但將一如往常,繼續帶領公司經營團隊再造佳績。

針對公司營運面,綠能表示,不受該訴訟案影響,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等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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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綠能林蔚山高院晶片最高法院證交法裁定訴訟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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