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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傳主管機關發函泰豐(2102),中壢廠土地、股權處分須提股東會討論

2021/07/16 10:05 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

泰豐(2102)經營權愈演愈烈,宣布中壢廠停工非輸美接單由觀音廠承接,董事會決議處分中壢廠土地,或子公司泰誠開發全部股權公開標售,惟此決議並未提報股東會決議,引來主管機關的關切,發函要求其提報股東會討論之。

泰豐今年股東會原訂6月17日召開,遇上疫情三級警戒而延後,確切召開日期尚未公布,議程雖然沒有董事改選案,惟公司派、市場派均提出解任對方獨董議案,一旦解任即可補選,而市場派南港(2101)持續增加泰豐股權,到6月上旬資料顯示,南港持有泰豐14.5萬張,合計投資金額為30.4億元,持股比重30.69%。

眼見南港兵臨城下,泰豐在6月15日宣布,因遭遇美國課以高額反傾銷稅84.75%的挑戰,中壢廠全面停工並進行該廠土地,或子公司泰誠開發全部股權公開標售處分作業。

泰豐董事會決議,也引發外界質疑「泰鑫土地價值為泰豐主要資產,處分案卻未提報股東會通過,相關決議都屬違法無效?」對此,泰豐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表示,處分中壢廠等土地或泰鑫建設、泰誠開發股權,委請專業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律師依據公司法第185條規定、相關經濟部函釋及司法實務見解檢視本公司處分資產案,簡單地說,該處分案不發生「財產之轉讓,足以影響公司所營事業之不能成就」之情事(諸多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例所認定之基準),毋庸提請股東會決議。

泰豐引述律師意見,未將中壢廠土地或泰鑫建設、泰誠開發股權處分案提報股東會討論,而主管機關發函動作要求必須提報,這將成為股東會獨董解任案,另一個攻防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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