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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公司法新法「大同條款」下,虹冠電(3257)經營權恐變天

2019/06/05 10:04 財訊快報/記者李純君報導

IC設計業者虹冠電(3257)將召開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法新法「大同條款」的引用下,虹冠電恐變天,經營權由松翰拿下。

依據公司法第173條之1,也就是業界俗稱的「大同條款」,以持有逾三個月、過半持股的股東身分,得召開股東臨時會。

而虹冠電4日公告,召集權人蔡高忠等共計151人依公司法召集虹冠電舉行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虹冠電官方,則是在被動告知的狀態下,接獲交易所通知,得召開股東臨時會。

虹冠電目前是由專業經理人彭明秀主導,但到今年4月底為止,松翰持有虹冠電股數已經達到5,697張,持股比例約8.21%,已躍升為虹冠電第一大股東。

而本次要求召開虹冠電股東臨時會的蔡高忠雖為松翰獨立董事,但松翰官方表示,對此事並不清楚。至於虹冠電本次召開股東臨時會,將得全面改選董監,市場紛傳松翰將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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