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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老車注意! 空污法三讀排放標準加嚴

2018/06/27 20:07 東森財經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空污法修正案,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超過應檢驗日半年沒定檢,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不過按規劃時程,從2020年時加嚴到四期標準,修車師傅就直言,二行程機車,就算保養得再好,根本達不到標準,更不解總量管制抵換規則!

▲機車排氣(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空污法修正案三讀通過,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期限內沒檢查超過半年,最高可罰6萬元,為解決空汙問題,環保署要開始鎖定老車。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有一些車主,他一直強調說,他每年都有參加定檢,他保養非常非常好,也有可能可以通得過,這樣的四期標準檢驗。」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總召潘彥中:「二行程的機車,你要去驗過四期的標準,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按照環保署規劃,後年起二行程機車比照四期車標準,一氧化碳2.5%,碳氫化合物1500ppm。民間總召回應說,二行車機車就算保養得再好,根本無法達標。加上淘汰二行程機車,買電動機車最多7000元補助,動輒就上萬元的花費,要這些車一夕間消失更是不可能。

▲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總召潘彥中(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不滿二行程機車被當作污染源,卻不管工廠排放的大煙囪,甚至污染量還可以用換的引發爭議。總量管制抵換規則是指同一個管制區內,固定污染源像工廠,可利用買老舊機車,來抵換的排放量,好不容易減少的污染,怎能再拿來賣給工廠,外界質疑是不是替深澳電廠解套。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他當初建廠的時候,他的那根煙囪,也是符合當時的排放標準,他也要信賴保護,我們現在不能加嚴排放標準,那我不是什麼都不能管嗎。」

▲工廠排放的大煙囪(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台灣反禁二行程聯盟總召潘彥中:「因為你工廠,你要一直不斷持續生產,可是我們車子,不可能一天騎那麼長時間,車子也負荷不了啊。」環保署澄清,比例不會是一比一,工廠反而要付出更高的代價。調出遊戲規則,舉例來說,工廠可以買老舊機車,排放量達到3.3噸,只能抵換1噸排放量,一年可以少2.33噸,算算總量3成 汙染,這種方式在美國加州行之有年。為求好空氣,時隔16年空汙法大改,期望真能成功打汙,還給台灣乾淨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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