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路口通行安全 交部擬增綠燈通行秒數
(2018/12/12 15:20)民眾檢舉越線停車警判不罰 怒PO文引論戰
2018/12/13 16:43 東森財經新聞
紅燈越線警方卻不開單?有桃園蘆竹民眾拍下,自己乖乖把車停在畫有「越線受罰」線後面,但不少騎士卻違規越線騎到路口處才停車,民眾把畫面提供警方並檢舉,事後發現警方沒開單,氣到PO網指控警方包庇違規,警方澄清,因為兩個路口太近,所以只要不停黃網狀線都不算違規。
民眾開到路口,停在警戒標語,仔細看地上標語四個大字「越線受罰」,但卻有車主完全忽視,直接把車開往前停在紅燈處 ,民眾又疑惑又氣,決定向警方檢舉違規。
▲「越線受罰」四字讓機車騎士弄不清。(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警方回覆6輛汽機車違規事實不甚明確,難明確認定有違規行為,為免爭議已不舉發為宜,警方不舉發讓民眾氣到PO網,引起網路論戰,大部分網友認為PO文者是吃飽太閒嗎?但也有網友支持,認為標示不清讓人混淆。
民眾跟記者:「其實說真的,它這個畫在這邊我也看不懂,我每次到這邊我都會停,因為避免說車子路口過來的話,到時會很麻煩,我知道可以過。(但是你還是不敢過?)這裡有四個字『越線受罰』。」
▲交通部法律明文規定的闖紅燈標準。(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紅燈停綠燈行,但如果是這樣子的道路設計,可就讓人傷腦筋,地面上寫下越線受罰四個大字,但前方還有黃網狀線,再前方還有一小塊停車區,接著才是紅燈路口,到底該停警示標語前,還是紅燈路口前,讓我們看看法律怎麼寫,根據交通部訂定闖紅燈標準,第二項第四條寫到,目前交岔路口已繪設網狀黃線區,暫以該範圍視作路口。
蘆竹分局交通組長連國豐:「該處是只有黃網線,沒有交通號誌,所以民眾可以續行到前面紅綠燈底下的機車停等區,那民眾針對越線受罰部分,是提醒民眾應該在黃網線保持淨空。」警方出面澄清,因為兩個路口過近,所以只要不停黃狀網線都不算違規,雖然有人覺得,只要越線就算闖紅燈,但也是為了顧及所有人的用路安全,還有維護行人過馬路的便利性。
東森電視 版權所有 ©2018 EBC All Rights Reserved。
【熱門排行榜】
►獨家/東區因「大巨蛋」復甦!店家怨:漲租金「6-10萬」無奈關
►汽車大廠福斯爆裁員 2030年前裁員3萬5000人
推薦閱讀